考生录取分数严格控制在省招办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同时,遵循以下优先录取原则:
(1) 在省、市级各类竞赛中获奖的考生;
(2) 在专业技能、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
(3) 本院相关学科带头人的子女;
(4)生源基地及其他友好合作学校推荐的考生;
(5) 为本院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
所有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须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同意后方可录取,选择性招生的遗留问题由学院负责处理。

校址(办学点):常州科教城内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0519-0519-2.传真:0519-0519-3.联系地址:常州科教城内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邮政编码:2131644.E-mail地址:zsb@ccit.http://it./mailto:zsb@ccit.5.学院网址:it.http://www..cn/

3.联系地址:常州科教城内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邮政编码:213164

5.学院网址:it.http://www..cn/

(五)选择性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我院可选择性录取:1、在高中阶段获得各类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者;2、在文艺体育方面有特长者;(具体录取办法见《2012年文体特长生招生办法》)3、我院相关专业带头人和为我院做出较大贡献的社会人士的子女。选择性招生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

(5)为本院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 所有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须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同意后方可录取,选择性招生的遗留问题由学院负责处理。

3.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办法按苏教考招2014[50]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执行。

3.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办法按苏教考招2013[41]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执行。

3.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办法:考生录取分数严格控制在省招办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同时,遵循以下优先录取原则:(1)在省、市级各类竞赛中获奖的考生;(2)在专业技能、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3)本院相关学科带头人的子女;(4)生源基地及其他友好合作学校推荐的考生;(5)为本院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 所有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须经学院招生领

3.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办法:考生录取分数严格控制在省招办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同时,遵循以下优先录取原则:(1)在省、市级各类竞赛中获奖的考生;(2)在专业技能、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3)本院相关学科带头人的子女;(4)生源基地及其他友好合作学校推荐的考生;(5)为本院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 所有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须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