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专科零批次录取,昌吉学院使用本科二批次、专科一批次分数线录取。
详见《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师范生免费教育改革工作的通知》

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监督电话:0994-

3、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监督电话:0994-

第十五条学院录取批次:高职(专科)第一批次。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省外户籍普通高考考生。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单独招生考生、三校高职考生、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考生。

享受的优惠政策自治区全额承担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规定的实习支教等相关费用。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普通本科生、专科生、中专生相关政策待遇。还可以申请国家、自治区以及高校设立的奖学金,并全部享受高校助学金。

报考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服务基层“双语”教育事业的汉语言、民语言、民考汉、双语班高中毕业生。

职责义务和就业管理政策。必须与定向就业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培养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毕业后,安排至定向地州乡镇中小学或幼儿园就业并工作不少于5年。

定向就业地州生源优惠政策在坚持面向全区的前提下,优先录取定向就业地州生源,在线上生源不足时,定向就业地州生源还可再享受适当降分的优惠政策。

2012年全疆免费师范生招生规模规模暂定为3000人,其中本科1700人,专科900人,中师400人,实施至2015年。

培养模式及目的从2012年起,免费师范生为“免费培养、定向就业”的“单轨制”培养模式,旨在推进全区“双语”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录取批次及分数线在本、专科零批次录取,昌吉学院使用本科二批次、专科一批次分数线录取。详见《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师范生免费教育改革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