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5%的优秀应届高职毕业生经推荐和考试可升入疆内普通本科院校相近专业学习,具体事宜按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成绩合格取得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

1、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规定高职学费标准收取:3000元/年—3500元/年。

开学报到时间:即日起学生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信函等方式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学院地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乘29路车,市内乘9路车巴音学院站下车即到)报名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96-学院网址:http//www.QQ:邮编:841002

奖学、助学及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2、高校国家助学金:2000元—4000元/年。3、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1000元—3000元/年。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可帮其争取生源地贷款。5、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每月可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

录取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学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收费标准:1、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规定高职学费标准收取:3000元/年—3500元/年。2、住宿费:女生800元/年、男生600元/年。教材费:预收500元/年;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按学制收50元/年;居民城镇医疗保险157元。校服及床上用品到学校统一购买、费用自理。

招生对象及录取方式:1、普通高职(大专):参加2012年全国部分省区普通高考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网上统一录取。2、三校高职(大专):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历届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2012年自治区教育厅组织考试后统一录取。3、五年制高职(大专):在疆内参加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入学年龄不得超过17周岁)。

奖助学、毕业及升学1.学生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各项奖学、助学资助政策。2.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及经技能鉴定颁发国家有关部门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3.按有关规定,学校每年选拔10%的优秀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升入疆内普通本科院校相近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深造。

1、普通高职(大专):参加2012年全国部分省区普通高考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网上统一录取。

毕业、就业、升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高职毕业生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中职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中专、技工毕业证书。经技能鉴定颁发国家有关部门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中专、技工毕业生根据报考条件可参加普通高考(三校生高职)和中专,在我院继续深造。

毕业、就业、升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及经技能鉴定颁发国家有关部门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推荐就业。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5%的优秀应届高职毕业生经推荐和考试可升入疆内普通本科院校相近专业学习,具体事宜按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成绩合格取得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