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通知书寄发按照各省高招办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第四章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二条报到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1、学院设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每学年德、智、体、美四方面情况综合评定,每班排名前10%的学生获得奖学金。2、根据国家、北京市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学

第十八条相关说明咨询电话:010-咨询邮箱:zfzhaosheng@网址:www.

第四条招生对象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5、学院地址:校本部:丰台区花乡明春苑甲3号(邮政编码:100160)杨闸校区:朝阳区管庄南街1号(邮政编码:100024)大兴校区:大兴区黄村镇后辛庄永华路2号(邮政编码:102612)

第六条收费学费普通类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住宿费750元/学年。

第十五条证书颁发方法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条学校概况1、学院名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学院代码:124513、学院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5、学院地址:校本部:丰台区花乡明春苑甲3号(邮政编码:100160)杨闸校区:朝阳区管庄南街1号(邮政编码:100024)大兴校区:大兴区黄村镇后辛庄永华路2号(邮政编码:102612)6、基本情况: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同

第十三条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