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视为高职、高专同等学历,实行同等待遇政策;技师学院毕业生可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技师学院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比照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各项待遇执行,享受工程师、中级技术职称有关待遇;高级技工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同时享受助理工程师、初级技术职称有关待遇。
2、根据中央军委总参谋部《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技师学院毕业生为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技师毕业生在军队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高级技工毕业生与专科同等学历。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执行。
3、学费减免、助学金、奖学金:
(1)学院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由省财政直接打至学生助学金专用银行卡,确保资助学生。
(2)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按15%的比例可申请减免学费补助。涉农专业的可减免学费。
(3)凡是前面加*号专业为省紧缺专业,报考此类专业的学生,除享受国家助学金外,毕业时还可获得国家紧缺高技能人才2000元培养补助(已享受家庭特别困难补助的学生不再享受)。
(4)零就业家庭子女就读我院,国家每年补助1000元。
(5)学院设有励志奖学金、工芸冲压日中教育基金奖学金、雅戈尔助学金、奖学金。企业冠名班,学生学费由冠名企业承担。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享受每人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3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给予每生每学年3000元生活交通补助4学院对学习成绩操行评定和技能大赛优秀的学生设有3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励志奖学金工芸日中教育基金奖学金5学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减免在校期间的住宿费600元年6根据市委市政府圆梦计划我院毕业生在开发区企业就业的享受保障房入户优惠等待遇招生对象应历届初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秋季招生简章

(1)学院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由省财政直接打至学生助学金专用银行卡,确保资助学生。

1、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就读我院的全日制在册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减免学费政策。

5、根据市委、市政府“圆梦计划”,我院毕业生在开发区企业就业的,享受保障房入户优惠及子女入学优惠等待遇。

5、根据市委、市政府“圆梦计划”,我院毕业生在开发区企业就业的,享受保障房入户优惠及子女入学优惠等待遇。

招生及毕业生享受政策1、根据《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视为高职、高专同等学历,实行同等待遇政策;技师学院毕业生可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技师学院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比照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各项待遇执行,享受工程师、中级技术职称有关待遇;高级技工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同时享受助理工程师、初级技术职称有关待遇。

招生联系人砀山:李老师:刘老师:萧县、淮北:桑老师:姬老师:灵璧:张老师:王老师:泗县:周老师:五河:袁老师:市区、桥区:周老师:赵老师:院址:宿州市经济开发区206国道东侧(市内乘3路车南终点站下,汽车东站、火车站乘7路车技师学院下)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院!

招生条件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2、年满15周岁,男身高1.6米,女身高1.5米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3、填写《宿州技师学院(初中后)自主招生报名表》,持户口薄或身份证,带预交学费500元。于2012年5月16日开始,直接来学院办理录取手续,按报名学生志愿录取,各专业录满为止。4、于2012年8月20日开始入校报到。学生自带被、褥及个人生活用品,被子(4×6尺)、褥子

招生咨询电话:0557―传真:0557―网址:邮箱:QQ:

招生及毕业生享受政策1、根据《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视为高职、高专同等学历,实行同等待遇政策;技师学院毕业生可参加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技师学院毕业生在企业工作的,比照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各项待遇执行,享受工程师、中级技术职称有关待遇;高级技工毕业生在政策上与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同时享受助理工程师、初级技术职称有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