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辽宁省一批本科B段的专业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2)其他批次的专业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08030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4理工工学080401测控技术与仪器4理工工学080306W车辆工程4理工工学081603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4理工工学080606电子科学与技术4理工工学080603电子信息工程4理工工学071201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4理工理学080204高分子材料与工程4理工工学110103工业工程4理工工学080303工业设计4理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6、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加试成绩×60%。(2)外语成绩60分(包含)以上。

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学校调档比例高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沈阳理工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1)在辽宁省一批本科B段的专业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并按相关规定执行。(2)其他批次的专业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加试成绩×60%。

3、院校志愿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我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我校2013年在辽宁省一批本科B段的专业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院校志愿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我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我校录取按照该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1)在辽宁省一批本科B段的专业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并按相关规定执行。(2)其他批次的专业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3、院校志愿录取:(1)在辽宁省一批本科B段的专业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并按相关规定执行。(2)其他批次的专业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