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含2年,以下简称初中学校)以上的,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
1)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考生本人有效非沪籍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父母一方须持有农业户籍证明(通过父母的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原件,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父母的农业户口性质及其与父母的合法关系);
3)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4)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如学籍卡等);
5)考生自愿报考我校的申请书。
4)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如学籍卡等);
2)携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报名照2张,到我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咨询热线:、报名时间:2010年12月6日起报名地址:浦东新区龙居路87号226办公室
考生报名和入学考试:1)符合以上招生条件的农民工同住子女,携带上述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携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报名照2张,到我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3)填写《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试行自主招收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报名表》4)考生须在第一志愿报考学校所在区县参加招生入学考试,招生入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满分150分)、数学(满分150分)、英语(满分150分)三门,总分为450分。报考我校国
招生对象和条件: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含预备班,以下简称“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并符合报考本市中职校条件者,可以报考。
招生对象和条件: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含预备班,以下简称“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1)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2)父母一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持有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3)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
招生对象和条件: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含2年,以下简称初中学校)以上的,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1)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考生本人有效非沪籍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2)父母一方须持有农业户籍证明(通过父母的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原件,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父母的农业户口性质及其与父母的合法关系);
招生对象和条件: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含2年,以下简称初中学校)以上的,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1)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考生本人有效非沪籍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2)父母一方须持有农业户籍证明(通过父母的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原件,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父母的农业户口性质及其与父母的合法关系);
招生对象和条件: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含预备班,以下简称“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1)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2)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招生对象和条件: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含2年,以下简称初中学校)以上的,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1)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考生本人有效非沪籍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2)父母一方须持有农业户籍证明(通过父母的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原件,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父母的农业户口性质及其与父母的合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