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提供下列测试用乐器:钢琴、低音提琴、定音鼓、大号、木琴、排鼓、架子鼓、扬琴、古筝。学生也可自带。
舞蹈、声乐、戏曲类测试可用伴奏(钢琴伴奏或使用CD、DVD、MP3、伴奏带等);器乐类测试一律不带伴奏。
书画类测试中,提供西画纸张,素描4开,色彩8开;国画、西画速写16开;国画纸张自备,大小自定;书法纸张自备,大小自定。学生的所有用具自备。

3.乐器、用具及伴奏(1)参加测试者需自备乐器及表演道具等。(2)声乐类只采用钢琴伴奏方式。钢琴伴奏人员由校方提供,曲谱由考生提供复印件一份给伴奏人员。合练时间于2013年1月18日15点开始至18日20点结束,每个考生合练时长为8分钟,考生按照考号顺序进行,逾期未到考生的将不再予以安排合练时间。(3)舞蹈类可用伴奏(请自备CD格式、mp3格式音乐各一份);器乐类、语言类一律不带伴奏。

3.乐器、用具及伴奏(1)参加测试者需自备乐器及表演道具等。(2)声乐类只采用电子琴伴奏方式。电子琴伴奏人员由校方提供。(3)舞蹈类可用伴奏(请自备CD格式、mp3格式音乐各一份);器乐类不带伴奏。

3.乐器、用具及伴奏(1)参加测试者需自备乐器及表演道具等。(2)声乐类只采用电子琴伴奏方式。电子琴伴奏人员由校方提供。(3)舞蹈类可用伴奏(请自备CD格式、mp3格式音乐各一份);器乐类不带伴奏。

4、测试用具、乐器及伴奏:专业测试时,所有考生自备乐器。除声乐、舞蹈外,其他专业不允许带任何伴奏(声乐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员);舞蹈、声乐类如有音响伴奏,请一律自带CD伴奏。艺术特长生进校后需自备乐器。

3.专业测试用具、乐器及伴奏考生请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光盘、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舞蹈类考生请自备练功服。我校只提供低音提琴及常用打击乐(定音鼓、小军鼓、排鼓、堂鼓),提供的乐器仅放置在考场中供考试使用,恕不提供考生练习使用;在声乐考场提供钢琴一台,在民族拉弦乐考场提供扬琴(402型号)一台,以供伴奏使用;声乐、舞蹈考场提供音响设备,用于播放伴奏用的CD光盘,VCD、DVD等恕不能用。西洋管乐

3.乐器、用具及伴奏(1)参加测试者需自备乐器及表演道具等。(2)声乐类只采用钢琴伴奏方式。钢琴伴奏人员由校方提供,曲谱(五线谱)由考生提供复印件一份给伴奏人员。合练时间于2014年1月17日9点开始至17日18点结束,每个考生合练时长为10分钟,考生按照考号顺序进行,逾期未到的考生将不再予以安排合练时间。(3)舞蹈类可用伴奏(请自备CD格式、mp3格式音乐各一份);器乐类不带伴奏。

4.艺术特长专业测试用具、乐器及伴奏说明(1)自带服装、乐器(钢琴除外)、伴奏带、道具等演出物品以及钢琴伴奏员;(2)西乐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声乐、民乐可自带伴奏员(民乐伴奏人员限2人内);(3)书画类考生自备书画用具(毛笔、铅笔、橡皮、颜料等),学校提供纸、墨、毛毡。

2.测试用具、乐器及伴奏(1)自带服装、乐器(钢琴除外)、伴奏带、道具等演出物品以及钢琴伴奏员;(2)西乐不允许使用任何形式的伴奏,声乐、民乐可自带伴奏员(民乐伴奏人员限2人内);(3)书画类考生自备书画用具(毛笔、铅笔、橡皮、颜料等),学校提供纸、墨、毛毡。

3.乐器、用具及伴奏(1)参加测试者需自备乐器及表演道具等。(2)声乐类只采用电子琴伴奏方式。电子琴伴奏人员由校方提供。(3)舞蹈类可用伴奏(请自备CD格式、mp3格式音乐各一份);器乐类不带伴奏。

(3)乐器、伴奏及用具 清华大学提供下列测试用乐器:钢琴、低音提琴、定音鼓、大号、木琴、排鼓、架子鼓、扬琴、古筝。学生也可自带。 舞蹈、声乐、戏曲类测试可用伴奏(钢琴伴奏或使用CD、DVD、MP3、伴奏带等);器乐类测试一律不带伴奏。 书画类测试中,提供西画纸张,素描4开,色彩8开;国画、西画速写16开;国画纸张自备,大小自定;书法纸张自备,大小自定。学生的所有用具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