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在音乐、舞蹈、表演类,以及美术等方面具有艺术特长的考生。

第四条申请条件 凡参加2010年度北京大学艺术周或清华大学艺术冬令营艺术水平测试并获一级证书(紧缺项目可降低要求至二级证书)者,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注]紧缺项目详见附件一

第七条相关说明 (一)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如发现考生所提供艺术评审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作退学处理。 (二)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入学后应到艺术教育中心报到注册,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并参加艺术教育中心组织的艺术训练、演出和比赛等有关活动。 (三)为保证艺术特长生招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条件、操作程序及录取结果将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若教育部及

1、考生将艺术特长项目拍摄并制成VCD/DVD光盘(限时10-15分钟);

第一条招收对象综合素质全面、艺术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一条招收对象综合素质全面、艺术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一条招收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在音乐、舞蹈、表演类,以及书法、美术等方面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第一条招收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在音乐、舞蹈、表演类,以及美术等方面具有艺术特长的考生。

第一条招收对象综合素质全面、艺术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三条招收计划 50名,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一条招收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在音乐、舞蹈、表演类,以及美术等方面具有艺术特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