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成立保送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保送生选录工作。
(二)自荐或推荐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所在中学应将我校招收保送生的条件要求以及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三)为保证保送生招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操作程序及录取结果将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我校将在核对教育部公示名单后,将预录取保送生名单送考生所在省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于2010年4月寄发预录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
(五)已录取的保送生,即使参加高考报考我校,我校亦不再更改录取专业。
(六)我校相关专业的保送生可以参加中山大学“逸仙班”、“博雅教育计划”的选拔。

五、相关说明1、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一般不得作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特殊原因,直博生需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硕博连读生需在硕士阶段毕业的,自确定退出本计划之日起,终止其享受本计划资助和研究生基本奖助金的资格。2、获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按导师的要求完成研究助理工作,并根据学校相关制度承担本科教学助理工作。3、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每学年结束前对获得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查。对达不到优秀研究生标准的,导师和培养单位可向学校提出终止其资助金。对认为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但适宜作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培养的,可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如果认

十、相关说明按有关规定,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校教师不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

第六条相关说明(一)我校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二)为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以及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在确定测试资格时,我校将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中学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三)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

第六条相关说明(一)我校成立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二)考生及中学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入选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三)为保证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条件、操作程序及录取结果将通过网站或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四)高考志愿填报期间,我校自主招生对象

八、招生类别及相关说明(一)2014年中山大学招收非在职全日制、委托培养和国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二)2014年中山大学继续实施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该计划只招收学术型(科研型)博士研究生。(三)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均不招收直博生。(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及“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发布。

(六)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的招生工作,若教育部2012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附则

第四条相关说明(一)我校成立保送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保送生招生工作。(二)自荐或推荐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所在中学应将我校招收保送生的条件要求以及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三)为保证保送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相关说明(一)我校成立保送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保送生招生工作。(二)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三)为保证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四)我校将在核对教育部公示名单后,将预录取保送生名单送考生所在省

第三条相关说明(一)我校成立保送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保送生选录工作。(二)自荐或推荐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所在中学应将我校招收保送生的条件要求以及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三)为保证保送生招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操作程序及录取结果将通过我校招生网

第三条相关说明(一)我校成立保送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保送生选录工作。(二)自荐或推荐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所在中学应将我校招收保送生的条件要求以及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三)为保证保送生招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操作程序及录取结果将通过我校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