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为了探索新的选拔模式,更好地选拔适合高职培养的学生,推进素质教育,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称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招生模式:采用“校考与高考结合”的方式,择优选拔部分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较好的优秀人才。
第五条招生原则: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六条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由学院领导、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监察组、考务组、命题组。
第七条职责分工。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自主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监察组负责监督考试、录取过程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29912)。考务组负责考务安排。命题组负责组织命题工作。
第八条自主招生专业为市场营销和应用英语,招生计划分别为50名。具体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九条自主招生计划如有缺额,则转入浙江省同批次统招计划。
第十条 招生对象为符合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生源地为浙江省的高中毕业生,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以及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称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第四条学校简介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部共建以商贸流通类专业为主体的公办高职院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79年的浙江供销学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78年浙江省物资学校。我校是由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浙江省教育厅双重领导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2006年被教育部评定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浙教试院〔2012〕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交通运输部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等级单位,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第三条学校位于杭州市,占地622亩,在校学生8800余名,教职员工520余名,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机电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秉承“服务浙江制造”的办学传统,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目前已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53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78年浙江省物资学校。我校是由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浙江省教育厅双重领导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2006年被教育部评定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完善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的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称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为了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称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称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为了探索新的选拔模式,更好地选拔适合高职培养的学生,推进素质教育,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称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