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编导专业考生文化考试语文单科成绩须达到90分及以上。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专业分省分科类(文/理)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
2022级宜春学院本科新生专升本新生报到须知如个人档案由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毕业学校或档案保管部门)邮寄给,请于9月25日前统一邮寄-学校招生就业处接收。
2、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省报名及考试,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考试。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专业分省分科类(文/理)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专业成绩按分省分科类(文/理)排名,不分文理科类省份直接按分省排名。
3、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宜春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考试科目招生专业学制科类考试科目招生计划音乐学(师范类)四年文理兼招视唱练耳、声乐或器乐120舞蹈学(师范类)四年文理兼招基本功、自选舞蹈60美术学(师范类)四年文理兼招素描、色彩60艺术设计四年文理兼招素描、色彩150动画四年文理兼招素描、色彩30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文理兼招1
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参照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4、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宜春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考试科目招生专业学制科类考试科目拟招生计划音乐学(师范类)四年文理兼招视唱练耳、声乐或器乐150舞蹈学(师范类)四年文理兼招基本功、自选舞蹈80美术学(师范类)四年文理兼招素描、色彩80视觉传达设计四年文理兼招素描、色彩85环境设计四年文理兼招素描、色彩85动画四年文理兼招
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参照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录取录取录取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口原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学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报考)、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照片2张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不允许代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