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专业介绍

2019-02-25 11:06  上海政法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招生对象
  • 二、学费标准:
  • 三、学历及学位:
  • 四、招生要求:
  • 五、人才培养
  • 1、培养目标:
  • 2、主要课程
  • 3、培养模式与机制
  • 1)“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
  • 2)竞争分流机制和中期选拔机制

法律学院-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

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项目

——法学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

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设置两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

一、招生对象:招生计划为40名,2016年高考面向上海、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湖南、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部分省市招生。

二、学费标准:

每生6500元/学年。

三、学历及学位:

修学期满,符合要求的,我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四、招生要求:

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要求C级以上(含C级),若该地区外语口试测试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则报考以上专业考生外语口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等级;若该地区无口试成绩则只看笔试成绩。同时,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5分以上(如当地外语总分不是150分制,则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总分的70%以上)。

五、人才培养

1、培养目标:

试点班将积极利用学科优势、行业优势,充分实现与司法实务部门“零距离”合作培养人才,力求学生通过专业学习,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忠于法律,全面发展,具有科学文化素养、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培养能在政法系统、律所、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其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大型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企业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主要课程

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所修学分与法学的其他专业方向相一致。此外,开设的课程还有: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国际法原理与实务、律师法学、公证法学、律师职业道德、法律诊所、模拟法庭、谈判与辩论技巧、法律文书写作、律师营销技巧、社会调查方法、心理学等。另外安排实训类课程、司法考试类课程、交叉学科类课程、全英文课程、教学计划外讲座类课程。

3、培养模式与机制

1)“高校—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模式

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

2竞争分流机制和中期选拔机制

在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分流机制。学生应当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学业,不能满足试点班培养要求的,按照竞争分流机制,动态分流到其它法学各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高分流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

 

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同一年级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根据学生自愿申请以及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等条件,学校通过面试遴选方式进行二次选拔录取,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高选拔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

以上具体实施办法在学生入学后另行公布。该试点班日常教学安排和管理由我校法律学院负责。

原标题: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专业介绍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专业介绍

法律学院-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法学(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设置两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

2014年上海政法学院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

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计划设置两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一)招生对象招

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

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法学(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本科)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招生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5分以上(如当地外语总分不

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

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本科)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招生

2014年上海政法学院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

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计划设置两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一)招生对

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法学(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本科)培养目标:依托设立在我校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这一国家重要战略平台,汇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领域、外交领域资深专家,形成多元化、式的教学科研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生培养模式。合作院校:丝绸之路律师学院注重国际化办学,已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法律系、莫斯科大学法律系,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美国亚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专业(海商法)(卓越法律人才班)

法学(海商法)(卓越法律人才班)(法学类文理兼收四年)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海商法等专业法律知识,熟练掌握实践技能,充分体现航运、物流、海洋等专业领域特色的国际化、高层次、创新型、德才兼备的高级法律人才。本专业学生为上海市首批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对象,特別设立法律卓越人才班,进行小班教学,包含大量外教课程,与英国南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卓越社会管理人才培养试点班)

社会工作(本科)SocialWork本专业是国家特色专业、上海市高校本科教育高地。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责任感,较高的人文素养和较强的事业心,系统掌握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方法以及开展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确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具有通过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服务社会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健康的心理素质;熟练掌握一门外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涉外卓越国际金融法律人才实验班)

法学(涉外卓越国际金融法律人才实验班)四年制本科,授法学学士学位,设立时间为2013年。原专业方向为“国际金融法”,2010年设立,2013年纳入教育部“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专业方向调整为“涉外卓越国际金融法律人才实验班”主要专业课程:(一)通识教育模块:经济学通论、管理学通论、政治学通论、社会学通论;(二)法学模块:法理学、普通法学、宪法学、行政法

上海政法学院新闻学专业(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班)

上海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新闻学(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班)(本科)2014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为“上海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5年开始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招生要求我们期望报考的学生具有一定的文学基础和影视艺术素养,具有相应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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