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中医药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招生计划)

2023-01-07 10:54  浙江中医药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培养和造就拔尖型科学创新人才,确..
  • 第二条硕博连读的范围和类型为我校具有博士..
  • 第三条硕博连读学生录取总数一般控制在当年..
  • 第四条被推荐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必须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 (一)必须是我校二年级正在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的硕士研究生;
  • (二)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德..
  • (三)基础理论扎实,已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且..
  •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 (五)学位论文已取得一定进展,课题有进一..
  • (六)英语水平优秀
  • (七)身体健康。
  • 第五条申请与推荐
  • 第六条学院审议
  • 第七条硕博连读推荐工作,与当年度博士生导..
  • 第八条获得推荐资格的研究生与当年普招博士..
  • 第九条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与同年招收..
  • 第十条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在学习期..
  •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22级硕士研究生开始..
  • 第二章推荐范围与条件
  • 第三章推荐和审批
  • 第四章录取与学制
  • 第五章学位授予
  • 第六章附则

浙江中医药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培养和造就拔尖型科学创新人才,确保我校高层次科研工作的延续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每年遴选部分优秀在校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 (以下简称“硕博连读”)。

第二章 推荐范围与条件

第二条 硕博连读的范围和类型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术型博士,鼓励产出高质量学术成果。

第三条 硕博连读学生录取总数一般控制在当年博士招生人数的10%左右。

第四条 被推荐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必须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 一)必须是我校二年级正在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的硕士研究生;

(二) 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习勤奋,热爱中医药事业,有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勤奋学习;

(三) 基础理论扎实,已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课程成绩加权平均绩点排名在学院前50% (包括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

(四)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读期间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以第一作者在卓越期刊 (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 录) 、或以排序前三在中科院二区、或排序前四在中科院一区及以上发表 1 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五)学位论文已取得一定进展,课题有进一步研究的价值,并有可能取得较高水平的成果;

(六) 英语水平优秀。大学英语六级 (CET-6) 成绩≥450分,或托福 (TOEFL) 成绩≥80 分,或雅思 (IELTS) 成绩≥5.5。

(七) 身体健康。

第三章 推荐和审批

第五条 申请与推荐。由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和另外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参加硕博连读的选拔)至所在学院。

第六条学院审议。学院对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已取得结果以及进一步研究设想和预期结果等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并经学校专家评审后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七条 硕博连读推荐工作,与当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制订同步进行,具体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第八条 获得推荐资格的研究生与当年普招博士生同时在同一个系统完成报名。

第四章 录取与学制

第九条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与同年招收的博士研究 生同时录取、 同时入学,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学制为 3 年。

第五章 学位授予

第十条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后,可授予博士学位 (但不兼有硕士学历和学位) 。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若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的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 2022 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浙江中医药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192 号) 同时废止。

原标题:2023年浙江中医药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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