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塔里木大学博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方案(考试时间、招生专业目录、录取结果、招生计划)

2023-03-04 10:50  塔里木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组织管理
  •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
  • (二)学院成立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
  • (三)各学位点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在学校研..
  • 二、工作要求
  • (一)公平性
  • (二)科学性
  • 三、考核工作安排
  • (一)考核对象
  • (二)考核内容
  • 1.申请材料评议
  • 2.专业笔试
  • 3.综合面试
  •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面试
  • (2)专业素质面试
  • (3)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
  • (4)同一专业各考核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
  • (5)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 (三)体检
  • 四、录取
  • (一)考核成绩的计算
  • 1.总成绩排名排名方式
  • 2.总成绩计算方式
  •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
  • (二)录取要求
  • 1.学院要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
  • 2.考生录取类别分定向和非定向两类
  • 3.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
  • 4.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 五、调剂
  • 六、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 1.信息公开公示
  • 2.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 3.实行复议制度
  • 4.招生考试监督举报电话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管办法(试行)》以及《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监督“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各学位点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面试和专业知识、能力等考核。

二、工作要求

(一)公平性。严格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科学性。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招生考核标准,确保招生科学有效。

三、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对象:所有已公布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

(二)考核内容:考核分为材料评议、专业笔试、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1.申请材料评议:2月低前由考核组专家完成材料评议,要求由至少5名专家对申请者的书面材料进行独立的评审、打分(满分为100分),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

2.专业笔试:3月上旬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通知。笔试科目详见塔里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包括思政面试及专业素质面试,3月上旬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通知。具体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面试。主要考查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考核总成绩,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研究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生,其中个人陈述10分钟(考生须制作PPT,陈述内容主要包含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答辩20分钟。

(3)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由学院专人收集并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同一专业各考核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严格统一。

(5)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体检

所有参加考核的考生在3月上旬到校医院进行体检(或提供近2个月二甲及以上级别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一)考核成绩的计算

按考核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总成绩排名排名方式: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比较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比较材料评议成绩、专业笔试成绩。

2.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材料评价成绩*30%+专业笔试成绩*30%+专业素质面试成绩*4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要求

1.学院要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各学院、各导师应充分了解考生的动态,对可能放弃或可能不满足本校博士录取资格的考生应及时排查、确认,跟进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在职考生的调档问题以及定向就业考生的定向就业问题,避免浪费招生指标。

2.考生录取类别分定向和非定向两类。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均须在被录取前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需在入学前将档案调入学校。

3.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单位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招生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调剂

报考本校同一专业的考生可以在本专业不同研究方向之间调剂。

六、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信息公开公示。按有关要求,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的准确性进行全面的督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复议制度。若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4.招生考试监督举报电话:

塔里木大学纪委电话:0997-4680139

塔里木大学研招办电话:0997-4682652

原标题:2023年塔里木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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