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深圳大学198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中央、教育部和地方高度重视深圳大学建设,组织北大援建中文、外语类学科,清华援建电子、建筑类学科,人大援建经济、法律类学科。建校39年,深圳大学秉承“自立、自律、自强”的校训,紧随特区,锐意改革、快速发展,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多层次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形成了“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的办学特色,培养了20多万各类创新创业人才,95%以上扎根粤港澳大湾区,为特区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学校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战略,成为内地进步最快的大学之一,综合实力得到全面快速提升,实现了从本科教学型大学向教学科研并重型大学的转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人事管理体制等领域的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学校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在国内外具有良好声誉和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深圳大学现有粤海、丽湖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2.72平方公里。现有在校生43385人,其中本科生28470人、硕士研究生13689人、博士研究生721人、留学生505人。学校师资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现有教职工4029人,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79位,广东省高层次人才90位,深圳市高层次人才1969位。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涵盖哲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历史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学校设有27个学院,101个本科专业,2所直属附属医院。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4个;有省级一流学科17个;学术学位博士授权一级学科15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类别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27个。工程学(1‰)、临床医学(3‰)、材料科学(1‰)、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1‰)、化学(2.15‰)、物理学、社会科学总论、环境科学/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农业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精神病学与心理学、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学等15个学科进入ESI学科世界排名前1%。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国际化科研合作、国际化师资建设、国际文化交流”,目前与境外283所高校签署了协议,开展学生交换、教师研修和科技交流、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并积极吸纳全球留学生就读深造,打造学校国际化氛围,全面提升国际交流品质和层次。
当前,深圳大学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坚持文化引领,强化创新驱动,追求内涵发展,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创新型大学,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杆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拥护“一国两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二)在香港本地中学完成三年高中阶段学习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四)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好的学生(各学年年级平均排名前30%者)。
三、招生专业

四、招生计划
深圳大学2023年自主招收香港学生计划视申请和考核情况而定。
五、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
六、申请、考核办法和相关事项
(一)申请报名
申请者须在2022年12月11日0时前(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将以下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方式发至zsb@***.cn(邮件名以“姓名+自主招收香港学生报名材料”方式命名,未按要求命名发送的材料无效):
1.《深圳大学2023年自主招收香港学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下称“入学申请表”),手写签字后须加盖学校公章并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彩色扫描PDF格式);
2.《深圳大学2023年自主招收香港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EXCEL电子格式);
3.免冠证件照(JPG格式);
4.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彩色扫描JPG格式);
5.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彩色扫描PDF格式),中六学年如未考试可不提供;
6.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人推荐意见(非必须、彩色扫描PDF格式);
7.体现考生个人情况的其他材料(彩色扫描PDF格式)。
备注:1.所有材料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本;2.申请者提供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的香港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进入考核环节。
(三)考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12月下旬,实际考核方式视疫情防控情况和我校安排作相应调整,请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cn)的最新公告。
七、录取原则
(一)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面试情况、高中阶段学习情况和学生综合表现,择优录取,预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我校将预录取的名单报送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预计于2023年8月初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八、相关要求
(一)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深圳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深圳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二)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上的规定为准。
(三)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四)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五)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六)学生与内地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九、其他
(一)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生缴纳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课程学分学费的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二)住宿费:人民币800—1500元/学年。
以上收费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均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最新核定批准数为准。
(三)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如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香港自主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十、查询方式
单位:深圳大学
电话:86-755-26536235(粤海校区,周一到周五),86-755-26736235(丽湖校区,周一、周三、周五)(8:30—11:30 14:30—17:30)
电子邮箱:zsb@***.cn
传真:86-755-26534482
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粤海校区,邮政编码:518060),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丽湖校区,邮政编码:518055)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原标题:2023年深圳大学自主招收香港学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