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为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 选拔创新人才攻读我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物理学院 2023 年继续实行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1.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实施细则, 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2. “材料审核小组” 由物理学院的导师组组成,每组不少于 3 人。组长由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定。
3.“综合考核小组”由具有指导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 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 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 上专家组成,每组不少于 5 人。 组长由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定。
二、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注:考生持国(境) 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提交《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 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5.外语要求:
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4≥425 分(2005 年以前 CET-4 成绩为“合格”);
②CET-6≥425 分(2005 年以前 CET-6 成绩为“合格”);
③IELTS≥6.0;
④TOEFL≥85;
⑤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⑥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学习、用非中文撰写毕业或学位论文并获得硕
士学历(学位) ,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成功后, 下载打印 1 份《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将以下全部申请材料用A4 纸打印 1 份,按材料顺序一并胶装成册寄送至物理学院。
1.东北师范大学 2023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封面。
2.《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 手写签字原件。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硕士阶段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2) 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①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打印件和②硕士阶 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打印件;
(3) 在国(境) 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的考生, 提供硕士阶段《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5.本科阶段学历证明材料:
(1)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
(2) 在国(境) 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 的考生, 提供本科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6.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
。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 复印件。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10.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11.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12.个人陈述, 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13.曾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的考生, 还须提供目前有效户口簿本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三)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1.所有申请材料请于2023年4月2日前寄送至物理学院,并在邮件封面注明“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
2.材料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3.材料评价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 给出审核意见。此环节未通过者, 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4.跨学科认定
申请人是否跨学科在材料审核时认定。 被认定为“跨学科”的, 须在综合考核前加试 2 门科目, 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 60 分,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加试合格的可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加试科目: 报考物理学一级学科(不含应用物理) 加试《大学物理》和《半导体物理》; 报考应用物理加试《模拟电路》和《数字电路》; 报考材料物理与化学加试《材料物理》和《物理化学》。
材料审核工作完成后, 将在物理学院网站公布材料审核结果。同时公布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 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专业素质考核: 考核方式为笔试, 主要考查学生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考生可从考试科目《量子力学》、《固体物理》、《材料化学》、《高级光学》、《电子技术基础》中任选一门。 成绩满分为 100 分,时长 120 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 重点围绕研究计划考核考生的研究基础与创新潜质。成绩满分为 100 分,每人考核时长不少于 30 分钟,包括以下内容:
(1)英语考核:要求申请人对一篇专业性英语论文的部分章节进行阅读、翻译; 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围绕一个简单的主题写一段英语。目的是考察学生的英语阅读、理解和写作能力。
(2)汇报科研进展及计划:内容须包含已开展的课题摘要、研究意义、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主要研究内容, 取得成果的意义和创新之处; 拟探讨的科学问题,研究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以及研究方案等。主要考察学生文献阅读能力和获取相关专业知识的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 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 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
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均为不低于 60 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最终成绩, 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办法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最终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专业素质考核×50%+综合素质考核×50%。
物理学院采用的录取方式为:凝聚态物理专业, 按照专业录取, 即在同一专业内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其他专业,按照导师录取,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 物理学院将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同时考核结果将通过物理学院网站公布。
四、其他事项
1.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3.实行监督巡查制度。由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申请-考 核”制招生工作。
4.实行申诉复议制度。 申请人如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 可在考核结果公布的
三个工作日内, 向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名提出申诉。 申诉邮箱:
wanggc887@***.cn。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原则上只招少数民族考生) 考生参照本细则执行, 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情况酌情录取。
6. 其他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酌情讨论决定。
材料邮寄地址(为确保材料的及时送达,建议使用邮政EMS快递):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办公室宋老师收
邮编:130024联系电话:0431-85099666
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原标题: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