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 ( 正表 )
2022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 55 号
三、层次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的专 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 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 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监察 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 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 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 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 部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 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省级 招办) 编印的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 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无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 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 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 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 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秋季统一考 试) 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 首轮平行志愿 (或第一志愿) 报考我校的生源按当地确 定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 (含加分) 进行投档。具体 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实行 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 105%,不实 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 120%。 2.进档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文科专业按语文、 外语、数学顺序排名依次录取;理科专业按数学、外语、 语文顺序排名依次录取;文理不分的省市在专业录取 时,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上海 提前批考生除外)
3.凡填报上海提前批专业的考生,进档后按照分数优先 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考生按语 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名依次录取。 4.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 ( 自治区、直 辖市) 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美 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投档成绩,根据专业志愿和 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 同,依次比较美术统考总分、素描、色彩、速写。 5.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6.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 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首轮平行志愿 (或第一志愿) 生源不足时,省级招
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 批次按征集平行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 的 105%进行投档,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非第一 志愿 (包括征集志愿) 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 的 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 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当地省级招 办规定为准。
(四)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 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十二、收费标准
学 费 标 准
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 7500 元 (沪价行 [2000]120 号)
2、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 (沪价行[2000]120 号)
3、工商企业管理(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16000 元 (沪价费〔2014〕27 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 1200 元 (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 预[2003]93 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 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 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 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 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6958255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http://www.***.cn
招生办官网: http://zs.***.cn
咨询电话:021-66109601
十六、其他须知
原标题:2022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