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通知

2022-03-18 12:06  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招生简章和专业计划
  • 二、考生报考条件
  • 三、院校校测和录取备案
  • 四、退役士兵单独录取
  • 五、组织领导
  • 1.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 2.加强制度管理,落实岗位责任
  • 3.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 4.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
  • 5.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查处违规
  • 2.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苏教考〔2022〕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以下称《实施方案》)精神,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完善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的多样化考试招生办法,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2022年我省继续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简章和专业计划

    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院校应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简章,明确报考条件、专业计划、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监督机制、咨询方式、申诉渠道等,表述要准确、规范、清晰,避免产生歧义或误导考生。院校须于2022年1月25日前将招生简章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及院校规定的考试或考核(以下称校测)。开展校测的院校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校测的实施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可采用笔试、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形式。校测费用由院校按照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等有关规定收取。省统考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须使用合格性考试及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等进行录取,院校不再组织专业测试或相关技能考核。

    院校应结合办学实际,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专业和计划。院校参加试点的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50%,招生专业和计划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由院校向社会发布。院校可安排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或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3+2”分段培养项目)招生计划。安排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3+2”分段培养项目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年度“3+2”分段培养项目招生总计划的30%。已安排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3+2”分段培养项目专业,不再安排到普通高考统招批次招生。

    二、考生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考试成绩供招生院校使用。2022年合格性考试中的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2022年1月8日至10日,其余9门合格性考试时间为1月15日至17日。

    三、院校校测和录取备案

    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校测和录取工作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3月9日至11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7:00。

    3月13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提供给其所申请的院校,由院校根据招生简章有关规定,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于4月5日前完成对考生的校测。院校依据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合校测结果、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等多种指标,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办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4月7日前,院校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轮:4月12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未完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4月13日9:00至15:00,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已完成公布计划的院校或者院校已完成公布计划的专业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相关院校于26日前完成对考生的校测以及拟录取数据的上报备案工作。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四、退役士兵单独录取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精神,省内部分高职院校(附件1)可采取单列计划、单独考核、单独录取的办法,开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

    已参加2022年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填写《江苏省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附件2),于3月3日前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并交报考院校,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退役士兵考生须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向院校提出报考申请,其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要求不作统一规定,录取要求由相关院校自主确定。

    五、组织领导

    各院校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扎实做好试点工作。

    1.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各院校要把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畴,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成立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机构,负责研制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研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实施校测等。院校主要负责同志是招生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明确本校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宣传、录取过程及结果等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岗,任务分解到人。

    2.加强制度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各院校不得将管理权限层层下放或简单委托院系承担,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公司进行招生。实施校测的院校要制定科学规范的考务管理细则,认真落实好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和考核,测试评委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每组专家评委人数应不少于5人。院校要与所有评委和考试工作人员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鼓励评委来源多元化,加强评委异地或校际交流。要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校测,实行“多重随机”管理,即随机抽取评委、随机编排考场、随机编排考生测试顺序、随机抽取试题等,测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

    3.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各院校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核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严禁超范围、超计划录取。各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具体实施部门要规范操作,合理把握评判尺度,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实施校测的院校要规范发布测试办法,及时公布测试成绩;要畅通申诉渠道,及时回复考生申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对于不符合院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考生,院校一律不得录取。

    4.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实施校测的院校要针对人员短期大规模聚集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加强人员培训,配足防疫物资,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校测平稳实施。要加强对舆情和突发事件监测、研判,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妥善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须第一时间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部门,不得谎报、延报和瞒报。

    5.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各院校要规范招生宣传,严禁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严禁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录取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额外费用,严禁用预收费的方式提前向考生收取学费,严禁有偿组织生源,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条件的考生。对存在违规组织生源、违规录取考生、违规收取与录取挂钩的额外费用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试点资格,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存在作弊行为考生,取消其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及当年高考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22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通知

    2.2022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通知

    省教育厅

    2022年1月14日

    原标题:2022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通知

2022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2〕1号各设区市教育局、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以下称《实施方案》)精神,

2020年江苏省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0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促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2020年我省继续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就做好相关工

2019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各市教育局、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促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2019年我省继续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招生简章和计划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改革试点

2020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名单

序号院校代号院校名称11150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115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31152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1153南京科技职业学院▲51154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61155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71156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81158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91159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101160南京旅游职业学院111171江苏城市职业学院121172

2022年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党的教育方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2〕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一、学校简介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省内招生代码1233)是经江苏省人民政

2022年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代码为1232,是经教育部备案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是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教育部示范性国培基地、教育部1+X

2022年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拟)

序号学院专业名称学制计划学费(元/年)备注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早期教育3504700兼报类2学前教育31504700兼报类3特殊教育3504700兼报类4外国语学院旅游英语3404700兼报类5应用英语3404700兼报类6音乐舞蹈学院音乐教育39o4700兼报类7音乐表演3406800体艺类8舞蹈表演331680o体艺类9美术与设计学院美术教育39o4700

2022年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公告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考试(以下称校测)公告。高职提前招生校测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所学校联合组织实施。一、测试目的高职提前招生校测目的是为了探索形成分类考试、

2022年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志愿填报指导

登陆省考试院官网统一入口www.登陆省考试院官网统一入口www.点击上面的“江苏省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专栏”,进入下面页面:点击“考生申请”准备登录。输入身份证号或考籍号,输入自己的密码,后输入验证码,进行登录。登录之后先点击左侧的“个人信息”进行核对,然后点击中间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进入报名。查看“注意事项”在院校代号里填入4

2022年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各专业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早期教育564.42学前教育583.86特殊教育551.58旅游英语468.24应用英语530.66音乐教育489.58音乐表演484.12舞蹈表演475.02美术教育516.18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456.56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524社区康复404.2老年保健与管理411.64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417.42体育教育450.7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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