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护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护理学院根据《大连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招生复试工作的 相关文件要求,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执行政策透明、规则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范围
1、分数线
参加复试考生须符合 2022 年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区) 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划分为在各门类(专业)国家线(A区)的基础上总分降十五分。
2、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2022 招生计划 |
1 | 护理学 1011 | 待定 |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原则
(一)第一志愿考生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 以不低于 120%设定复试比例。
(二)调剂考生
复试后仍生源不足则接收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调剂复试,调剂基本条件: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复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本人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学籍电子信息报告、本科成绩单、政治资格审查表(须本科单位盖章)、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
往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电子信息备案表、毕业证、政治资格审查表(须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盖章)、其他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或综合能力的材料。
报考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另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复试时间与复试模式
1.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模式:综合考虑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学校实际情况,为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隐患,2022年护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学校采取线上复试模式,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统一在固定地点组织复试,复试全程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按照教育部要求,复试要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工作,并做好复试记录备查。
五、复试准备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 复试前按学院(部)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①用于面试设备:双机位,笔记本电脑或智能手机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
②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③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④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须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 报考学院(部)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六、复试内容和分数
(一)复试的方式和组成
复试方式为网络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含专业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100 分。由学院统一协调组织进行。复试各环节必须符合《大连大学研究生招生保密工作实施细则》及复试录取方案的规定。
1、专业面试
复试面试时间每名考生20 分钟,总分90 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知识及综合素质三部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诚实守信等方面。
② 业务知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专业素养。
③综合素质: 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以及科研能力(如已发表的论文等)。
2、外语听力口语
外语听力口语面试5 分钟,总分 10 分。 外国语 (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和日常交流能力。
(二)复试面试规范性要求
1、提前命题,试题数量要充足,避免重复使用;
2、复试小组成员应坚持原则,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复试工作;
3、面试正式开始前,复试小组应事先商定评分标准;
4、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应避免出现迟到、早退等不规范行为;
5、复试小组商议与复试工作相关事宜时,应回避考生;
6、考生人数较多的学院应充分准备,加强复试小组人员投入,避免教师疲劳工作;
7、仔细记录每名考生的面试问答情况,给出评语,并认真、完整填写复试记录及复试评分表。
面试期间,面试记录表上的面试成绩不得改动。如出现错误需改正,须由面试组长和所有面试组成员对改动成绩予以确认,并在改动的成绩旁签名。面试结束后,面试记录及面试情况表不得更改;
8、复试过程中或结束后,不得给考生任何许诺和暗示;
复试面试,须全程录音录像,所有复试材料须妥善保管,其中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三年直至该生毕业离校;未录取考生的材料须保存一年。
(三)初、复试总成绩
各项复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包括专业面试 90 分、外语听力口语 10 分)。
●初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
七、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由复试小组工作秘书做好情况记录;
2、复试小组端设备故障时,面试暂停, 立即启动备用设备,并由秘书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工作;
3、复试小组端网络掉线时,面试暂停, 由秘书立即重新连线, 恢复后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
4、考生网络掉线时,由秘书立即通过备案联系电话联系考生, 了解相关情况, 如能立即恢复, 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 如三分钟不能恢复, 面试中止, 由秘书做好登记,另行安排时间重新复试;
5、如有个别考生不具备线上复试条件, 复试小组及时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根据情况开通电话复试, 并做好考生身份核对和录音工作, 准确记录, 入学后加大复核力度。
八、拟录取原则及实施方法
(一)拟录取原则
1、对创新能力突出的考生,经复试小组考核一致认定,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优先录取。
2、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在复试期间, 有考试作弊、替考等违纪行为的, 一律视为不合格, 不予录取。
4、凡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成绩若有一门不及格不予录取。
6、最终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下发的相关文件。
(二)拟录取实施方法
1、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初复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序优先录取。
2、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批次、按初复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序录取。
3、学院对拟录取的研究生必须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经校研究生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 方可在学院公示,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学院发拟录取通知, 调剂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 12 小时内同意我校待录取通知, 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学校将通过国家研究生调剂系统取消对其发放待录取通知。对复试不合格、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不予录取通知, 并积极推荐、协助调剂到其他院校。
4、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复试总成绩排名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拟录取名单,由我校研究生学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新 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7、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大连大学护理学院2022 年 3 月 23 日
原标题:2022年大连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