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12-13 19:38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学校全称
  • 第二条学校地址
  • 第三条学校是直属四川省教育厅的一所全日制..
  • 第四条学校是一所以艺术设计专业为主要特色..
  • 第五条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发放
  • 第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督部门、..
  •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
  • 1.确定学校招生规模;
  • 2.决定学校的招生计划
  • 3.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
  • 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 第八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
  • 1.宣传学校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办学特..
  • 2.负责作好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
  • 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
  • 4.组织与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 第九条招生录取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
  • 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录取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 第十一条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
  • 第十二条学校跨省招生计划为省级对等交流计..
  • 第十三条学校在四川省和其他省
  •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
  • 第十五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是105%
  • 第十六条学校严格执行各省
  • 第十七条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
  • 第十八条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 第十九条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应届生和..
  • 第二十条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 第二十一条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 一、四川省内
  • 二、省外进行了艺术类校考专业的录取原则
  • 三、未进行艺术类校考,且有艺术类专业联考..
  •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认定方式
  • 第二十三条在第一轮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如..
  • 第二十四条学校招生工作的人员除招生处工作..
  • 第二十五条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
  •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 第五章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 第六章附则
  •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
  • 第二十七条为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
  • 第二十八条普通全日制学生按学年收取学费,..
  • 第二十九条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成都艺术..
  • 第三十条我校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第二章组织机构
  • 第三章招生计划
  • 第四章录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校2022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教育部印编的全国统一院校代码为12969。

第二条 学校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花源镇白云路115号;

眉山校区:四川省眉山青神县成艺路88号。

第三条 学校是直属四川省教育厅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民办职业本科学校,所招收的学生是国家统招计划生。办学学制及层次: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

第四条 学校是一所以艺术设计专业为主要特色、兼有文、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学校。学校现有环境艺术设计学院、数字艺术学院、时尚设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文化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电影电视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城市学院、航空旅游学院、公共教学部。

第五条 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发放:我校学生在校修读期间,由教育部电子注册,按人才培养方案各科成绩合格及毕业设计合格,毕业时由成都艺术职业大学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督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028-82482555(学校招生录取监察小组)。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校领导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学校招生工作主要负责人担任。其具体职责是:

1.确定学校招生规模;

2.决定学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

3.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相关工作细则;

4.讨论决定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学校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

2.负责作好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情况的预测,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的建议方案;

3.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与研究;

4.组织与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招生录取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宣传与录取的过程中,学校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学校校务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跨省招生计划为省级对等交流计划,这一计划的制定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有对等和直批两种方式。省级对等交流计划和直批两种计划由学校院务委员会审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后执行,有对等和直批两种方式。

第十三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各省教育厅、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五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是105%。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应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成绩(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一、四川省内: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舞蹈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专业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编导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依据考生的文考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省外进行了艺术类校考专业的录取原则:

影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与编导专业,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将依据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未进行艺术类校考,且有艺术类专业联考的招生计划投放省份的所有本科、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按四川省内的录取原则执行。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认定方式:

我校在四川省内招收的艺术类专业成绩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为准,其中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以四川省编导类联考成绩为准;在四川省外招收的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以我校在该省单独举行的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为准;未举行校考的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以该省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统考)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  备注: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各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的专业是否涉及省统考以及涉及哪一类省统考,请考生严格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关于艺术类省统考科目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确认是否涵盖考生所要报考我校的专业,如在涉及范围内,请考生务必参加且成绩合格。同时按照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相关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省级统考不要求或不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第二十三条 在第一轮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如计划仍有缺额,接收其他志愿考生,如已满额,将不再接收后续志愿投档。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人员除招生处工作人员外,还抽调学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或干部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及我省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除执行国家颁发的奖助学金制度外,还实行校内自设的奖学金、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多项资助措施。

第二十八条 普通全日制学生按学年收取学费,退费办法根据川教函【2013】673号文件,学生退学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费、住宿费清退额=每学年的学费、住宿费标准÷10个月×(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在校时间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据实计退。如国家有新的收费政策规定,则按新政策执行。

第五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九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成都艺术职业大学网站上即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三十条 我校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成都艺术职业大学网站:www.***.cn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此前学校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和规定中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2年5月

原标题:2022年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成都艺术职业大学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3号),我校2022年继续在川开展高职单招工作,特制定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二、学校概况(一)学校全称:成都艺术职业大学(二)办学属性及层次:民办普通本科三、组织保

2022年成都艺术职业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肇始于1999年成立的四川开元艺术学院,从2000年起分别与四川美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合作设置四川美术学院成都分院、四川师范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开展以设计艺术类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人才培养。2002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组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的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2022年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办学属性及层次: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双高计划”建设院校。3.办学地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二、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四川省下达的2022年招生计划,以各学院教学质量和各专业生源情况、就业质量等为依据进行计划分配。三、录取规

2022年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根据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22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二、学校概况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数控铣竞赛项目集

2022年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二、办学类型及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三、办学地址:红光校区: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广场路北三段188号,邮编:611731红光西校区: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高店路1666号,邮编:611730四、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详细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数据为准。五、录取规则:1、严格

2022年成都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成都大学,英文名称为ChengduUniversity,学校代码11079。学校是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设

2022年成都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成都文理学院学校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招生对象: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671学制:本科四年(建筑学为五年),专科三年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成都金堂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洪河中路351号(成都洪河校区)(1)学校概况成都文理学院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1

2022年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的有关精神,做好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一、学院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二、学院代码:部编代码14007。三、学院性质:国家教育部备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四、办学学制及

2022年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国家公办四川省招生代码:5657一、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8-64458874、64458898、64458852学院网站:www.官方公众号: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地点:成都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大安路818号。二、招生计划(一)天府校区序号专业普通高中中职备注计划数招生类别计划数招生类别1关务与外贸服务20文理兼收30不限类别兼招特长

2022年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根据《四川省2022年高职学校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实施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二、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