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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二级学院 |
招生专业 |
招收科类 |
学费 (元) |
学制 |
| 1 |
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4600 |
三年 |
| 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460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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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460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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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智能控制技术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460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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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汽车工程学院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4600 |
三年 |
| 6 |
汽车智能技术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4600 |
三年 |
|
| 7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4600 |
三年 |
|
| 8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460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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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4600 |
三年 |
| 10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4600 |
三年 |
| 11 |
建设工程管理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4600 |
三年 |
|
| 12 |
园林工程技术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750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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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环境艺术设计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750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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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广告艺术设计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750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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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视觉传达设计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750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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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工程造价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460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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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经济贸易与信息技术学院 |
连锁经营与管理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3500 |
三年 |
| 18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460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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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跨境电子商务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460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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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旅游管理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4600 |
三年 |
|
| 2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780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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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软件技术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780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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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460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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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大数据技术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460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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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大数据与会计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350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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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学前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3500 |
三年 |
| 27 |
早期教育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3500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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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特殊教育学院 |
特殊教育 |
物理选科、历史选科、对口 |
3500 |
三年 |
三、录取
学校将本着“公平竞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录取工作。
1. 按照物理、历史及职高对口各科类招生计划,结合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情况进行顺位录取。
2. 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生。
3. 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顺位录取。
4. 录取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联系确定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办理相关手续。
有下述条件之一者,学校将退档、不予录取:
①考生档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者;
②考生及家长明确要求放弃录取者;
③不服从学校录取专业调剂者。
四、身体健康状况标准
1.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颁布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 版)》(国卫办疾控发〔2017〕22 号)等规定执行。
五、奖助学金政策
1. 国家奖、助学金:高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 5000 元/人/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三个等级为2200-4400 元/人/年,国家奖助学金的覆盖率在30%以上。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6000 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2000 元/人/年。
2. 学校奖、助学金:奖学金设有一等、二等、三等,奖励标准为400-1000 元/人/年,助学金设有一等、二等,资助标准为1000-2000 元/人/年;部分企业为订单班设有500-2000 元/人/年的企业奖学金;同时学校还设有专项资金为突发情况导致特困家庭学生提供帮助,学校的奖助学金的覆盖率在20%以上。
3. 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市(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4. 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的情况下先办理入学手续。
5. 学校每年还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困难。
六、咨询方式
学校招生网网址:招生办咨询电话:0731-88105420/89923096我校官方指定招生QQ 群:
七、监督机制
为确保学校普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将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纪检监察室电话:0731-88540468
八、其他
1.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 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身份复查、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筛查等。经复查或筛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国家、学校相关文件和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有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2. 本简章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21 年7 月16 日
原标题:2021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普招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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