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江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0-09-24 21:53  长江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指导思想
  • 二、组织管理
  •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
  • (二)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全面监..
  • (三)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
  • (四)各招生学院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
  • (五)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将复试..
  • 三、复试安排
  • (一)复试时间
  • (二)复试形式
  • (三)体检
  • (四)复试内容
  • 1.基础学业水平测试
  •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 3.外语能力测试
  • 4.综合素质考察
  • 四、复试成绩
  • 五、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 六、相关要求
  • 1.加强政策宣传
  • 2.强化工作监督
  • 七、考生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有关文件和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及录取(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校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二)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接收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三)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和若干分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各招生学院要安排纪检人员或专人参与复试工作,履行监督职能。

(四)各招生学院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五)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时,做好复试录取全过程资料存档,留存时间至少1年。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拟于10月12日-18日进行,具体安排请查阅各招生学院官网。报考我校的本校推免生,可在10月8日-11日组织复试。

(二)复试形式:详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三)体检: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内容原则上应包括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察,以上四种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的时间依各个学科(专业)具体情况而定,其中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招生学院要通过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严防复试舞弊。

1.基础学业水平测试:结合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外语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综合素质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四、复试成绩

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察等4个部分,各部分的具体权重和相关要求由各招生学院确定。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录取的考生,复试成绩的计算公式必须相同。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各招生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各招生学院根据复试成绩和本学院接收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要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凡是推免到我校的本校学生,可以享受在大四提前修读研一课程,学校予以学分认定;同时,符合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条件的,可以提前毕业。我校“创新人才培育计划”(3+1+2)此次未入围推免的学生,依然可以享受在大四修读研一课程,待参加12月公开招考和明年正式录取后,学校对所修研一课程可以予以认定。

六、相关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各招生学院要根据复试工作安排,在复试前公布本学院复试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2.强化工作监督。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学校将对各招生学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七、考生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716-8060564,联系邮箱:@***,地址: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213。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4日

 

原标题:2021年长江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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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有关文件和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及录取(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指导思想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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