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录取数三位一体综合分低分高分平均分化学工程与工艺2177.1681.9678.48土木工程1275.4478.4476.7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276.1679.277.76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475.0477.0475.78金融学(中外)973.2878.8876.48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浙江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优化招生选拔机制,学校在2021年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根据省级招生
专业名称高分低分位次法学网络与新媒体新闻学英语金融学财务管理建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日语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国际商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自动化物流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工程土木工程工业设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省份批次科类高分低分平均分河南一批文.22理.61安徽一批理.48广西一批文.43理.68四川一批理.75二批理.24湖南本科批物理类.03湖北本科批物理类.7河北本科批物理类.93江西二批理.84新疆二批理.82援疆二批文援疆二批理.67广东本科批物理类.65江苏本科批物理类.84重庆本科批物理类.39贵州二批理.38福建本科批物理类.8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下,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和《浙江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1〕58号)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退役
各位考生:欢迎你来我校参加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综合测试。本次测试相关安排如下:一、测试安排1.测试时间:2022年3月12日(周六)9:30-12:00.2.报到地点: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南教学区B区一楼,报到时领取校测准考证(考生通道设立在学校西门)。3.测试名单(一志愿):见附件一。4.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退役证(原件)、考前48小时
各位考生:欢迎参加我校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综合测试(第二院校志愿)。本次测试相关安排如下:1.测试对象:第二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有生物工程志愿的考生(已被第一院校志愿录取的考生除外),由学校招生办单独通知考生本人。2.测试时间:2022年3月16日(周三)18:30-21:00.3.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退役证(原件),准时参加线上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