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安外事学院高职分类考试第二轮补充录取通知

2021-04-01 15:43  西安外事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各位考生及家长:

由于我校部分专业报考人数较多,深受广大考生和家长认可,西安外事学院调整普通类招生计划,将进行分类考试招生第二阶段补录。

报名条件:凡未在其他院校“注册”的考生,即可参加我校补录,有意向的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登记信息,及时联系各地区负责老师。

2021年西安外事学院高职分类考试第二轮补充录取通知


各区域招生负责人联系方式:

http://zsw.***.cn/info/1029/2984.htm


原标题:2021年西安外事学院高职分类考试第二轮补充录取通知

2021年西安外事学院高职分类考试第二轮补充录取通知

各位考生及家长:由于我校部分专业报考人数较多,深受广大考生和家长认可,西安外事学院调整普通类招生计划,将进行分类考试招生第二阶段补录。报名条件:凡未在其他院校“注册”的考生,即可参加我校补录,有意向的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登记信息,及时联系各地区负责老师。各区域招生负责人联系方式:http://zsw..cn/info/1029/2984.htm

2022年西安外事学院高职分类考试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流程

一、报到注册流程因各地疫情防控要求不同,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我校本年度预录取考生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报到注册方式。线上和线下两种报到注册方式考生只可选择其中一种。(一)线下报到注册流程1.报到时间:3月24日9:00至3月31日17:002.凡被我校预录取的高职分类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

2022年西安外事学院高职分类考试预录取考生报到须知

一、报到注册流程因各地疫情防控要求不同,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我校本年度预录取考生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报到注册方式。线上和线下两种报到注册方式考生只可选择其中一种。二、线下报到注册流程1.报到时间:3月24日9:00至3月31日17:002.凡被我校预录取的高职分类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视

2022年西安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第二阶段考试重要补充通知

1.西安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第二阶段考试的《基本乐科》-乐理听写(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及《基本乐科》-听写(作曲、指挥专业)考试原定技术方案可能会因并发用户过多导致网络波动,为防止网络波动造成考试中断、确保远程网络考试顺利进行,经研究,将第二机位调整为“云监考”APP网络考试系统。考试技术方案调整带来不便敬请考生谅解。

2022年西安外事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一览表(学制三年)

专业职业岗位接续本科专业举例学前教育保育员、配班教师、主班教师、年级组长、副园长、托育、早教机构、艺术科技类培训教师、园长等相关工作岗位学前教育新闻采编与制作企业传播微传播主要从事网站编辑、文案策划、网络编辑、企l宣传等工作,可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网纪公司等单位从事新闻播音、主持、采访、痛揖、节目制作等工作,也可在各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宣

2022年西安外事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报名即将截止

2022年陕西省“高职分类考试”报名时间截止3月10日17:00.报名即将截止,还没报名的考生,抓紧时间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https://mp.weixin./s/EsR5IvA7H1mYM0j5_VkH7g三个理由,让你高职

2022年西安外事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补录公告

我校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首轮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工作即将完成。为响应社会关切,满足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的强烈意愿,现对首轮报到注册有缺额的计划进行补录,具体安排如下:一、补充录取考生范围和要求1.已申请过我院的考生2.未在其他任何一所院校注册的考生3.拟参加我院第二轮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于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参加考试。二、志愿填报起止时间3月31日14:00-4月8

2022年西安外事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图)

2022年西安外事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报名入口(附各地区驻点咨询地址)(图)

各位考生、家长:2022年陕西省高职分类考试院校申请已开始,欢迎大家报考西安外事学院!为了方便各位考生选择学校、报考专业,现将报名通道及2022年陕西省高职分类招生驻点咨询方式公布如下,由我校老师为广大考生、家长提供权威、专业的报考咨询服务。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前往咨询报考。西安外事学院2022年高职分类招生考试驻点咨询办公室

2022年西安外事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西安外事学院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