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章程(报名条件、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2021-06-11 15:51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
  •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类、艺..
  • 第三条 学院全称
  • 第四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
  •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 第六条 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科是学院招生工..
  • 第七条 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
  • 第八条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
  •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计划数不..
  • 第十条 如各省
  •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
  • (二)高考改革省
  • (四)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
  • 第十二条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
  •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 (一)根据各省
  • (二)普通类招生
  • (三)艺术类招生
  • (四)我院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
  • (五)我院面向江苏省内部分地区的农村订单..
  • (六)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
  • (七)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
  • 第十四条 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
  •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 (一)学院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
  • (二)根据《高等学院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
  • 第十七条 学生报到后须接受体格检查,对体..
  •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负责解释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 第五章 其他
  •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我院相关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定向招生计划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全称: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3993,学院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基本学制:四年(部分专业五年制)

办学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京大道999号

第四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科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实施,接受南通大学监督检查处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院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院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学院网站(http://xlxy.***.cn)查询。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三)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院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二条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二)普通类招生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术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江苏省:当投档分数相同时,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

其余省份: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高考改革省份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后择优录取。

(三)艺术类招生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低控制分数线。

对于进档的艺术类考生,以投档分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分相同时,按专业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四)我院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五)我院面向江苏省内部分地区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按照江苏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六)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七)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院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条 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一)学院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3]154号、苏价费[2013]281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二)根据《高等学院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 号)文件精神,学院住宿费为每人每年 500元至 1200元,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在内的奖助体系,具体申报评选办法参见http://xlxy.***.cn

第十七条 学生报到后须接受体格检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院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京大道999 号 邮政编码:226007

咨询电话:0513-

电子信箱:xlxgb@***.cn

招生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招生信息网址:http://xlxy.***.cn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微信公众号: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与就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1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我院相关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定向招生计划等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全称: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399

2021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江苏省招生计划

普通类(历史等科目类)代号院校、专业组(再选科目要求)、专业名称及备注计划数学制学费1838南通大学杏林学院814183801南通大学杏林学院01专业组(不限)以下各专业除注明外在南通市启东市南海路1号学习:81401汉语言文学62四1400002学65四1400003英语80四1400004日语100四1400005应用心理学40四1500006酒店管理7

2021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跨省市招生计划

专业学制计划数上海浙江安徽四川山西广西甘肃重庆新疆云南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江西广东贵州1英语4年2510333332日语4年10103学4年255563334汉语言文学4年285573445应用心理学4年25845

2022年江苏省南通技师学院(南通高级技校)初中生招生计划表

2022年初中生招生计划表专业代号专业(工种)招生计划学制培养晨次备注学院本部1数控加工(加工中心操作工)303+3中高职分段培养1、3+3中高职分段培养专业招收南通地区中考成绩达我校录取分数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相应批次填报中考志愿2、5年制高技专业招收中考成绩达我校录取分数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303+3中高职分段培养3新能源汽车检

2022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代码为1315,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地址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邮政编码为226010。第二章组织

2022年江苏省南通技师学院(南通高级技校)招生简章(图)

2022年南通职业大学提前招生计划

序号学院专业名称计划科类1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现代移动通信技术(3+2)50普通类2经济管理学院大数据与会计(3+2)50普通类3机械工程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3+2)50普通类4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3+2)50普通类5艺术设计学院室内艺术设计(3+2)50艺术类6机械工程学院陈老师数控技术30普通类7机械制造及自动化80普通类8模具设计与制造2

2022年南通职业大学提前招生3+2计划

序号学院专业名称计划学费(元/学年)科类分段培养院校1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现代移动通信技术(3+2)505300普通类无锡太湖学院2经济管理学院大数据与会计(3+2)504700普通类无锡太湖学院3机械工程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3+2)505300普通类南通理工学院4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3+2)505300普通类南通理工学院5艺术设计学院室内艺术

2022年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招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表

2021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会计学专业

会计学(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具备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理论基础知识,系统掌握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业务技能,能在各类企业、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及咨询等工作的应用型会计人才。(二)核心课程: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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