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考试成绩、录取结果、分数线、收费标准)

2021-05-17 10:02  闽南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 第三条学校校名为闽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
  •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制定招..
  • 第五条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规定、程序..
  • 第六条学校纪委
  • 第七条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http
  •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 第九条学校2021年分省
  • 第十条学校2021年体育教育
  • 第十一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
  • 第十二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
  • 第十三条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
  • 第十四条根据各省
  • 第十五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
  • 第十六条学校认可考生生源省
  • 第十七条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 1.学校面向各省
  • 2.若出现同分情况,学校将根据各省
  • 3.当某一排序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均无法满..
  • 第十八条艺术类录取规则
  • 1.学校面向各省
  • 2.我校面向福建省艺术类招生批次安排在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
  • (1)福建省艺术类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
  • ①广播电视编导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60..
  • ②美术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40%+考..
  • ③音乐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30%+考..
  • (2)在投档分相等的情况下,先按享受同等..
  • 3.其他省
  • 第十九条体育类录取规则
  • 1.我校对福建省体育类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 2.其他省
  • 第二十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
  • 第二十一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缓”交学费
  • 第二十二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
  • 第二十三条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提供临时补助
  •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
  • 第二十五条学费标准
  • 第二十六条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收费标准如下
  • 1.达理公寓4A、4B幢(4人间)
  • 2.达理公寓1A、1B、3A、3B、5A..
  • 3.瑞京公寓A、B、C幢(6人间)
  • 4.瑞京公寓D幢(6人间)
  • 5.新学生公寓一号楼(4人间)
  • 6.圆山校区2号楼(2人间)
  • 7.圆山校区2号楼(6人间)
  • 8.圆山校区3号楼(4人间)
  • 9.达理学生公寓2号站、校内旧公寓(6人间)
  • 10.校内15号楼6-7层(4人间)
  • 第二十七条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物..
  •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
  •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一个学期
  •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 (五)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 第二十八条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
  • 第二十九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
  •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
  • 第三十一条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
  •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闽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三十三条学校地址
  •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 第四章录取原则
  • 第五章奖、贷、助学金政策
  • 第六章收费标准
  • 第七章其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校名为闽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402)。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办学地址:

江滨校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圆山校区: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圆山大道顶厝188号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被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2018年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目前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9个;省高原学科(群)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应用型专业群试点项目37个。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以及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条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重大和特殊的事项由校招生委员会集体决定。

第六条学校纪委(福建省监委驻闽南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进行专责监督。

第七条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http://zsb.***.cn/)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以及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第九条学校2021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统一向社会公布;其中2021年学校面向福建省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学校2021年体育教育(师范类)专业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非师范类)专业按体育学类进行大类招生。体育学类招生入学学生第一学年按统一平台培养,再根据学生成绩排名顺序及学生志愿分流到体育教育专业(师范类)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非师范类)专业。学生成绩=(高考文化分/所在省高考普通本科分数线)*100*40%+第一学年学科基础课程平均分*60%。

凡报考英语类专业(含英语、商务英语、翻译)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区、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外,学校其他专业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一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以及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各省(区、市)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对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录取规则按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其他对录取规则有专门规定的省(区、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认可考生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配专业或进行排序。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1.学校面向各省(区、市)招生的普通类各专业的录取规则,除考生所在省(区、市)有特别规定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录取按照考生投档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先后次序安排录取专业或大类(以下简称专业)。

2.若出现同分情况,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若无具体规定,同分排序规则为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当某一排序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则顺次安排下一投档分排序考生的录取专业。所有考生检索完成后,在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将尚未安排录取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考生投档所在的同一专业(类)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投档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艺术类录取规则

1.学校面向各省(区、市)招生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为该省(区、市)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成绩均要求不低于生源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2.我校面向福建省艺术类招生批次安排在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含编导类、美术类、音乐类),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录取时根据考生艺术类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1)福建省艺术类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

①编导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②美术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③音乐类的综合分=高考总成绩×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备注:综合分计算公式中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2)在投档分相等的情况下,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其他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按该省(区、市)制定的录取规则执行。无具体规定的,参照福建省艺术类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体育类录取规则:体育类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成绩均必须达到生源省(区、市)体育类本科控制线。

1.我校对福建省体育类考生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投档分相同时,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福建省体育类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

体育类综合分=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2.其他省(区、市)若无特殊规定,同一轮投档考生成绩排序原则上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投档分相等的情况下,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章 奖、贷、助学金政策

第二十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金、社会奖助学金等。

第二十一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缓”交学费。

第二十二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向已开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地区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提供临时补助。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勤工岗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学费标准

专业

收费标准

批文及文号

一般本科专业

5040元/年

闽价〔2000〕费245号 、闽价〔2004〕费16号、闽价费〔2013〕176号等

重点学科专业

5460元/年

软件工程专业

9200元/年均(一、二年学费5040元/年,三、四年学费13360元/年)

艺术类本科专业

8640元/年

闽台合作办学一般本科专业

采用“4+0”模式,15000元∕年

闽价费〔2018〕190号

闽台合作项目艺术类本科专业

采用“4+0”模式,18000元/学年

闽价费〔2018〕190号

第二十六条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收费标准如下:

1.达理公寓4A、4B幢(4人间):1200元/生?学年(闽价费〔2006〕298号)

2.达理公寓1A、1B、3A、3B、5A、5B、6A、6B、7A、7B、8A、8B幢(6人间):950元/生?学年(闽价费〔2006〕298号、闽价费〔2010〕43号)

3.瑞京公寓A、B、C幢(6人间):1030元/生?学年(闽价〔2002〕费83号)

4.瑞京公寓D幢(6人间):900元/生?学年(闽价费〔2010〕43号)

5.新学生公寓一号楼(4人间):1200元/生?学年(漳价审〔2014〕14号)

6.圆山校区2号楼(2人间):1000元/生?学年(闽发改服价函[2019] 407号)

7.圆山校区2号楼(6人间):900元/生?学年(闽发改服价函[2019] 407号)

8.圆山校区3号楼(4人间):1200元/生?学年(闽发改服价函[2019] 407号)

9.达理学生公寓2号站、校内旧公寓(6人间):800元/生?学年(闽发改服价函[2020] 434号)

10.校内15号楼6-7层(4人间):500元/生?学年(闽发改服价函[2020] 434号)

备注:以上住宿标准不含空调部分,安装空调的学生公寓加收的标准为:200元/生?学年(2人间),100元/生?学年(4人间),70元/生?学年(6人间)(漳价审〔2013〕27号)。

第二十七条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物价部门新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执行。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以下简称闽台合作项目)引入台湾院校师资和课程。就读国际经济与贸易(闽台合作项目)、经济学(闽台合作项目)、旅游管理(闽台合作项目)、公共艺术(闽台合作项目)、音乐学(闽台合作项目)专业采用“4+0”模式。

第二十九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闽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规定的,由闽南师范大学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三十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第三十一条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闽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邮编:363000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咨询电话:0596-2529991, 0596-2597633

纪律监督举报电话:0596-2591404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cn/

学校招生咨询邮箱:zzsyzsb@***

                                                     闽南师范大学

                                                     2021年4月28日


原标题:2021年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1年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校名为闽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402)。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办学地址:江滨校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

2022年闽南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网报公告

根据教育部、福建省相关文件,结合报考点实际情况,现将闽南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514)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网上报名时间(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二)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二、接受报考范围闽南师范大学全日

2022年闽南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网上确认须知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闽南师范大学报考点(3514)实行网上确认方式。请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系统对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确认,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到现场审核。一、网上确认对象网上报名选择闽南师范大学(3514)作为报考点,且缴费成功、生成报名号前4位为“3514”的考生。本考点仅接收闽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

2022年闽南师范大学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春季)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也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可以招收海外留学生的院校。学校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光学工程)、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教育、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应用心理、电子信息

2022年闽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22年我校拟招收77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拟招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综合各专业生源数量、培养条件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二、学制与学费202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为全日制类型。学术学位:学制3年。专业学位: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学制2年;电子信息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新闻与传

2022年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2年闽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培养单位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101外国语学院专业学位045108学科教学(英语)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33教育综合④803写作与翻译1.同等学力:101J1课程与教学论,101J2高级英语2.非英语师范专业:101J1课程与教学论102马克思主义学院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

2022年闽南师范大学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闽南师范大学是本一批次录取的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我校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闽南开放城市——漳州市,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现代气息浓郁的魅力学府。我校充分发挥地处闽南文化核心区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台湾同胞主要祖籍地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精心做好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的大文章,在增进两岸文化认同、服务两岸交流中发挥出积极的先

2021年闽南师范大学面向福建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线

批次科类专业录取数高分平均分低分本科线(本二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历史类小学教育(师范)10561557.80556467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历史类学前教育(师范)6558555.33553467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历史类地理科学(师范)15570557.93553467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历史类历史学(师范)61567556.28553467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历史类思想政

2021年闽南师范大学面向各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批次科类专业录取数高分平均分低分本科线(本二线)安徽省文理科本科二批理工科学教育(师范)2488486.50485415安徽省文理科本科二批理工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491490.50490415安徽省文理科本科二批理工网络工程2493491.50490415安徽省文理科本科二批理工数据计算及应用2487486.00485415安徽省文理科本科二批理工电

2021年闽南师范大学面向各省录取分数线

省份批次科类专业录取数高分平均分低分本科线(本二线)安徽省文理科本科二批理工科学教育(师范)2488486.50485415安徽省文理科本科二批理工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491490.50490415安徽省文理科本科二批理工网络工程2493491.50490415安徽省文理科本科二批理工数据计算及应用2487486.00485415安徽省文理科本科二批理工电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