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聊城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学校代码、录取结果)

2021-06-04 11:53  聊城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 第二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
  • 第三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
  • 第四条学校全称
  • 第五条学校代码
  • 第六条学校地址
  • 第七条办学性质及类型
  • 第八条办学层次
  • 第九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 第十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 第十一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备案的专业和省教育..
  •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
  • 第十三条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
  • 第十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
  • 第十五条学校认可各省
  • 第十六条根据各省
  • 第十七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
  • (一)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 1.按照“专业+学校”模式投档的批次
  • 2.按照“院校专业组+专业”模式投档的批次
  • 3.其他批次按照生源省份招生工作文件执行
  • (二)未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 3.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 第十八条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
  • 第十九条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志..
  • 第二十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工作遵照学校发布..
  • 第二十一条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阶段学习..
  • 第二十二条除英语专业
  •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 第二十四条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按学校制定..
  •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在各省
  •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 第二十七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
  • 第二十八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
  •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
  • 第三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
  •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符..
  •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聊城大学负责解释。
  •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核准发布之日起实施。
  • 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三章组织机构
  •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 第五章录取规则
  •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 第八章其它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聊城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47

第六条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号

第七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备案的专业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充分考虑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学校办学条件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志愿、体检、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择优录取。

(一)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按照“专业+学校”模式投档的批次。学校对进档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因体检等原因不能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2.按照“院校专业组+专业”模式投档的批次。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组内“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在专业组内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按投档排序规则顺序录取。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等依次调剂录取,若考生达不到报考专业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其他批次按照生源省份招生工作文件执行。

(二)未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等依次调剂录取,若考生达不到报考专业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云南省美术类投档排序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含照顾分)30%(折合成30分)加专业成绩70%(折合成70分)。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美术学、设计学类、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中美术学、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综合分相同,按照专业志愿、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美术学、设计学类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30%。

书法学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60%。

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3.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八条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志愿填报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工作遵照学校发布的《聊城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遵照学校发布的《聊城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阶段学习,须在学校指定专业和要求范围内填报志愿,学校根据预科期间学习成绩、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第二十二条除英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外,我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俄语、大学日语、大学西班牙语、大学法语、大学韩国语。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四条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按学校制定的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专业分流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官方网站和聊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八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严查冒名顶替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按照《聊城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聊城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它

第三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聊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实施诈骗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聊城大学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核准发布之日起实施。

 

招生咨询电话:0635-8239405

电子邮箱:zsb@***.cn

学校网址:http://www.***.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cn

原标题:2021年聊城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2年聊城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

2022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使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有关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021年聊城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

2021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保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遵

2022年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秋季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是领导干部的楷模孔繁森同志的母校。学校始建于1958年,具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占地面积709.5亩,校舍建筑面积17.87万mr,其中实训楼和实训实习车间等3.93万m。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671.47万元,是第一批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现有教职工66

2022年聊城幼儿师范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聊城幼儿师范学校(聊城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是聊城市属公办师范学校。1999年开始举办专科层次师范教育,至今已有23年专科办学历史。学校是山东省规范化师范学校,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山东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山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立项建设单位,聊城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聊城市学前教育专业联盟发起单位、理事

2021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为使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招生有关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

2022年聊城大学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计划(其他省份)

2022年聊城大学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计划(其他省份)省份专业代码专业科类计划安徽省130305编导(中外合作办学)艺术5130401美术学艺术5130502视觉传达设计艺术5130503环境设计艺术5甘肃省130202音乐学(器乐方向)艺术5130202音乐学(声乐方向)艺术5130205舞蹈学艺术15河北省130202音乐学(器乐方向)艺术10130202

2022年聊城大学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计划(山东省)

2022年聊城大学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计划(山东省)专业代码专业科类计划130202音乐学(器乐方向)艺术60130202音乐学(声乐方向)艺术50130205舞蹈学艺术40130305编导艺术70130305编导(校企合作办学)艺术50130305编导(中外合作办学)艺术40130310动画艺术20130401美术学艺术50130405书法学艺术401305

2022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使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