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1-03-02 15:37  嘉兴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二、就学地点
  • 三、报名条件
  • (一)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B等
  • (二)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
  • 四、报名方式
  • (一)网上报名
  • (二)申报材料
  • 1.《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 2.身份证(有头像面);
  • 3.申请“直接获得测试资格
  • 五、选拔程序
  • (一)书面评审
  • 1.科技创新类
  • 2.语言文学特长类
  • 3.艺术特长类
  • 4.体育特长类
  • (二)综合素质测试
  • 六、录取办法
  • (一)志愿填报
  • 1.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
  • 2.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 3.按照测试类别填报,考生只能选报本人参..
  • (二)录取规则
  • 七、时间安排
  • (一)考生报名
  • (二)书面评审
  • (三)评审结果查询、缴费
  • (四)测试通知书打印
  • (五)综合素质测试
  • (六)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
  • 八、缴费
  • (一)收费标准
  • (二)缴费方式
  • 九、其他
  • (一)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
  • (二)学校纪检监察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
  •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

       为深入实施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2021年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总计划数140名,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如下表:
测试类别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
师范类小学教育(师范)不提科目要求40
学前教育(师范)不提科目要求60
普通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理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8
机器人工程物理8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物理8
车辆工程物理8
备注:每个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测试类别,类别之间不予兼报。

二、就学地点
师范类专业在平湖校区;普通类专业在梁林校区。

三、报名条件
报考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不低于P等);
(二)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为D等及以上。报考师范类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少于3个A等,或A等加B等数不少于5个;报考普通类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少于2个A等,或A等加B等数不少于4个。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报名方式提出申请。考生登录嘉兴学院招生网(http://zsb.***.cn),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用A4纸打印《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将以下材料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要求JPG格式,照片必须清晰)。具体如下:
1.《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否则无效);
2.身份证(有头像面);
3.申请“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的特长生,还需上传专项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专项条件需符合本文“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的专项条件”之一。
申请材料上传不全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五、选拔程序
(一)书面评审
          学校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书面评审成绩,按照不超过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不含直接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同分按入围处理。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下同)为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经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以下两类考生可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加B等数大于等于8个,且A等数不少于4个的考生。
直接获得测试资格(二):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的考生。
1.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
2.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著作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高中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优胜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3.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限个人项目);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4.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上获前6名(限个人项目);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限个人项目);或为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书面评审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也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二)综合素质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按各测试类别分别组织,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具体测试内容和要求另行通知。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原则上按不超过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末位同分按入围处理。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需将嘉兴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
2.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按照测试类别填报,考生只能选报本人参加测试类别内的专业,类别之间不予兼报,同一测试类别内的专业均可任意选报(不受学校报名系统中拟报考专业限制);
(二)录取规则
          实行分测试类别录取,对同测试类别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测试类别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招生总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处理)以内,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并满足选考科目规定要求,则在同一测试类别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未按测试类别填报、或不符合选考科目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调剂、录取,直接退档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若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按考生位次号先后排序。
          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

七、时间安排
(一)考生报名:2021年3月4日至3月14日;
(二)书面评审:2021年3月15日至3月20日;
(三)评审结果查询、缴费:2021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四)测试通知书打印:2021年4月5日至4月11日;
(五)综合素质测试:2021年4月1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2021年4月22日起。

八、缴费
(一)收费标准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
(二)缴费方式
          考生或考生家长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嘉兴学院官方订阅号”(微信号:zjxu-wx)缴纳报考费。点击校园服务--嘉院学院缴费--输入报考号或身份证号--点击查询账单--核对报考号(或身份证号)和姓名(姓氏用*代替)、选择输入手机号、勾选缴费项目、输入本次缴费金额--勾选“微信支付”或“工银e支付”--点击去支付进行缴费。
          嘉兴学院收费系统已与省财政非税系统对接,非税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票据。考生可通过“浙里办”APP的“我的票据”获取缴费票据信息。

九、其他
(一)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学校纪检监察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督,确保“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73-83642345。监督举报邮箱:jbyts@mail.***.cn。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四)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五)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六)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学校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七)本招生章程由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嘉兴市嘉杭路118号(梁林校区)、嘉兴市平湖市宏建路888号(平湖校区)  邮编:314001
联系部门: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嘉兴市嘉杭路118号嘉兴学院梁林校区
联系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
QQ咨询: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sb.***.cn
招生微信号:zjxuzs
原标题:2021年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嘉兴南湖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学校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学校招生

2021年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深入实施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2021年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招生计划及专业总计划数140名,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如下表:测试类别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师范类小学教育(师范)不提科目要求40学前教育(师范)不提科目要求60普通类机

2021年嘉兴学院关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为了确保我校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需携带的物品清单和说明(一)需携带的物品清单1.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居民户口簿);2.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3.《嘉兴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4.口罩;5.《考生诚信承诺书》;6.才艺展示所需物品(师范类考生);7.我校疫情防控要求中明确的

2014年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将在2014年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特制定本简章。招生计划及专业总计划数30名,其中文科12名,理科18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科类招生专业计划数文科金融学4财务管理4市场营销2人力

2015年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在2015年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招生计划及专业总计划数70名,其中文科30名,理科4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表:科类招生专业计划数文科金融学5财务管理5工商管理5市场

2016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二条嘉

2020年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2020年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招生计划及专业  总计划数100名,均为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如下表: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小学教育(师范)

2022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

2022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一、测试时间、地点与形式测试时间为2022年4月17-18日,地点在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内(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999号),具体安排见下表。二、测试内容与评分方式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兴趣、就业取向、职业发展意向以及集体意识、责任意识、团队意识。测试成绩由该专业所有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在除去高分和低分后的

2022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试(考生须知)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试考生须知各位考生:欢迎报考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为了让大家规范、顺利地参加我校2022年4月17日进行的在线招生考试,现将《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试考生须知》公布如下,请务必认真逐条阅读本须知及相关附件,严格按要求进行考试。一、考前准备(一)个人证件及考试设备考生须在每次考试前(含模拟考试)做好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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