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招委办《关于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文件)精神,择优推荐2021届专科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进而到本科院校学习深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推荐原则,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激励在校专科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学校综合育人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一)专升本推荐报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盖元臣、于凯生 
  
副组长:李邱慧、李玉杰、常汉东 
  
成  员:申长崴、崔学文、高  峰、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及院长 
  
  (二)专升本推荐报名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主  任:申长崴 
  
副主任:李  永 
  
成  员:廉志刚、张飞燕、刘  超、各学院学管办主任 
    
  三、推荐学生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推荐学生范围 
  1.各专业按照成绩排名,在前40%范围内的2021年专科毕业学生。 
  2.按照文件要求,“参加由省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双科考试成绩均合格者可以推荐,推荐名额不占本校40%比例数指标,获得证书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试报名结束之日前”。 
  
3.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征兵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黑教联〔2018〕22号)规定:“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专项使用,不得挪用。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可在报考院校专业低录取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为落实这项优惠政策,各学院需认真核查符合条件考生情况并及时通知学生报名。 
  
  (二)不予推荐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 
  1.反对宪法所制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3.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4.操行评定或综合测评不合格的。 
  5.推荐报名时达到学业预警红色标准的。 
  
6.已参加过往年专升本报名考试者,无论录取与否,均不允许参加2021年专升本考试报名。 
  
  (三)名额分配 
  1.各专业按照2021年预计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40%确定比例,具体见《2020年黑龙江省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对接表》(附件1)。 
  2.如申请报名学生人数多于该专业专升本学生推荐名额,学院须按学生在校期间的成绩排名确定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如学生成绩出现并列,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各学院制定的推荐方案择优推荐。 
  
3.如组织报名过程中,个别专业学生报名人数不满,相关学院应立即将专业名额剩余情况反馈给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公室按照“学院之间推荐名额可以统筹使用”原则,按照一定比例再次划分给其他专业,再由学院组织报名、审核工作。 
   
  四、推荐报名工作流程 
  
  (一)制定学院专项工作方案 
  各学院须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2021年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报名推荐工作方案》,经学院党总支书记或院长签字后报招生办公室备档。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核 
  1.传达精神。由各学院将2021年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报名推荐工作相关通知精神传达给所有2021年专科毕业生。 
  2.组织报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报名申请。 
  3.考察审核。由各学院对报名学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4.学院公示。报名推荐名单确定后,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5.报送名单。以上环节完成后,由各学管办在11月5日8:00时前将《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附件2)、《2021年专升本学生报名情况统计表》(此表另发)报送至招生办公室,地点C103室,电话2395121,联系人刘超。 
  
6.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还需填写《2020年黑龙江省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4),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生处刘超OA邮箱。同时,将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提供在籍证明)、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复印件一并报送至招生办公室。 
   
  (三)学生报名信息采集 
  11月5日进行学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学生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及消磁身份证无效)到西校区C103室进行身份信息采集。 
  
时间安排为:现代制造工程学院8:30-9:00 
  
人文与师范学院9:00-9:30 
  
经济与管理学院9:30-10:00 
  
体育学院10:00-10:30 
  
国际教育学院10:30-11:00 
  
资源工程学院11:00-11:30 
  
电信与信息工程学院12:00-12:30 
  
环艺与建筑工程学院12:30-13:00 
  
请各学院安排带队教师,严格遵守时间,避免造成拥堵。 
  
  (四)报考信息录入 
  
  1.信息录入 
  由招生办公室进行考生报考信息录入,打印《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附件3)。 
  
  2.报名信息核对 
  11月8日11:00时,各学管办到招生办C103室领取《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由考生本人逐项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核对表不允许他人代签,“院校负责人”签字处由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行政章。 
  
11月10日11:00时前,将学生核对过的《报考信息登记表》(名单顺序按领取时顺序排序)报送至招生办公室。《报考信息登记表》一份由学生处报送至省招生考试院,一份待学生录取后由学院装入学生档案,一份招生办公室留档。 
  
如《报考信息登记表》有错误,由招生办公室修改、打印并返回学院,继续由考生本人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重新报招生办公室。 
  
  (五)学校审核、公示 
  
   1.工作小组审核 
  由专升本推荐报名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学生名单进行严格审核。 
  
  2.学校公示 
  11月9日-11月20日,进行学校公示。一是招生网公示;二是OA公示,各学院通过OA系统下载、打印、公示本院拟推荐专升本学生名单;三是校园内张榜公示。 
  
公示期间,纪委、教务处、学生处全程处理学生反映的意见和问题。 
  
  (六)制发文件 
  制发文件并于11月23日前报送省招生考试院。 
  
  五、报名费标准 
  按照黑招委办文件要求,学生报名应缴纳报名费,标准为150元/生。由学院代收后,统一送交到财务处收费科(西校区)。 
  
  六、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一)考试 
  
  1.考试科目、分值 
  2021年全省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两科,外语公共课(英、日、俄)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为200分,总分为300分。 
  
  2.考试时间安排 
  2021年3月6日上午9:00-11:00外语(英、日、俄) 
  
                     下午14:00-16:30专业基础课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将于2021年3月24日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7天内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到推荐院校招生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由推荐院校负责受理、汇总本校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报送至省招考院。省招考院对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反馈给各推荐院校。由推荐院校负责考生复核结果的通知和解释工作。省招考院不具体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 
  2021年全省专升本招生分成两次填报志愿,具体如下: 
  
4月1日-4月3日(每天系统时间为9:00-21:00),普通考生网上填报5个平行志愿。 
  
4月11日-4月12日(每天系统时间为9:00-21:00)。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包括推免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 
   
  2.填报志愿方式 
  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的《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科高校招生计划》填报本人志愿。 
  
网报系统默认考生的登录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考生首次登录时系统将强制考生修改密码,考生务必牢记和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 
   
  3.志愿设置和填报 
       我省专升本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普通考生志愿表设置5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成绩,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5个平行志愿;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志愿表设置1个志愿,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成绩,按照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和要求,对照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投档分数线以及本人享受的降分政策,选择填报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1个志愿。 
  
    本科院校招生专业说明以《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4.有关注意事项 
      如若考生密码丢失或忘记密码,应立即与招生处联系,经验证考生身份后,填写《2021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附件6),并传真给省招考院进行补办。 
   
    (三)录取 
     
   1.录取时间和方式 
      录取时间为2021年4月5日-4月18日。 
  
    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投档及录取工作流程 
     (1)省招考院根据本科院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相同的20个科目组的低录取控制线。 
     (2)按照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但有逻辑顺序的志愿,省招考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原则,将达到该考试科目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投档,由院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审查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专业基础课,外语公共课。 
     (3)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 
     (4)录取结果查询。录取期间,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录取结果。 
  
   (5)录取通知书寄发。本科招生院校根据省招考院打印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将录取通知书等有关入学报到材料直接寄送考生所在院校招生办。 
   
     3.剩余计划征集 
       考生填报的5个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省招考院将于2021年4月8日-4月9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予受理。 
  
  七、工作要求 
       专升本推荐报名工作关系到能否将真正优秀的学生选拔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关系到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决杜绝营私舞弊行为。在推荐过程中,各环节要做到“三公开”:办法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推荐过程中的全部资料要归入档案保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