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收费标准、录取结果、考试成绩、分数线)

2021-05-18 22:03  哈尔滨商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哈尔滨商业大学”,位于..
  • 第三条学校始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第一..
  • 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
  • 第五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
  • 第六条学生处是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
  •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
  • (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
  • (三)制订本校招生章程;
  •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 (五)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
  • (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 (七)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
  •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 (九)配合相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 (十)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
  •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
  • 第九条为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
  •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和考生所在省
  • (一)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 (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
  • (三)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四)进档考生按分数
  • (五)学校在考生电子档案投档时承认当地省
  • (六)学校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以英语授..
  • (七)录取时,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
  • (八)高考改革省
  • 第十一条学校录取结果由各省
  •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报考艺术类..
  • 第十三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收工作按照教育部..
  • 第十四条 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将..
  • 第十五条 会计学本硕班录取的学生,培养过..
  •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
  • 第十七条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生修完..
  •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了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
  • 第十九条对在学校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
  • 第二十条本章程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
  •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生处
  •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三章招生计划
  • 第四章录取规则
  • 第五章学费标准
  • 第六章证书发放
  • 第七章其他
  • 第八章联系方式
  •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哈尔滨商业大学”,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由分布在松花江两岸的南北两个校区组成。北校区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南校区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哈尔滨商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以下简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始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第一所多科性商业大学,经教育部批准,1958年开始本科教育,1982年开始研究生教育,具有博士、硕士和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院校,2013年成为中俄经济类大学联盟成员,2018年工商管理学科进入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行列,应用经济学学科进入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创新工程学科项目建设名单,2020年被评为黑龙江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

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主管招生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生处是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校招生工作,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省级招委会和其他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订本校招生章程;

(四)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五)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七)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九)配合相关招生管理部门完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十)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学校招生地区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陕西省、河南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广东省、甘肃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海南省、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30个省(市、区)。同时,学校具备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资格及依据台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资格。

第九条为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相关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总计划数的1%,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由其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同时将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向社会公开。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一)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数和相关规定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三)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进档考生按分数(原始成绩)优先原则分配专业,若分数(原始成绩)相同,则首先依据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其次依据是否享受照顾政策,后依据投档排序分进行专业的分配(如果没有投档排序分,则依据相应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投档规则。如相应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没有制定相关投档规则,则文史类分别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理工类分别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五)学校在考生电子档案投档时承认当地省(市、区)确定的照顾政策,但在分配专业时首先根据考生的原始成绩进行分配;

(六)学校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以英语授课为主,俄语专业以俄语授课为主,建议考生谨慎报考;

(七)录取时,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

(八)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需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录取结果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的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或拨打招生咨询电话咨询。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2021年学校使用省(市、区)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高考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对于进档考生学校依据招生计划按其美术类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如美术类专业课成绩相同,依次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文化课考试成绩排序)。

第十三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收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

第十四条 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将按专业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于第3学期按照学业成绩优先(第1、2学期成绩)、兼顾个人志愿、专业布局合理的原则参加本专业类的专业分流选择,在第 4 学期正式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按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按专业类招生与培养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五条 会计学本硕班录取的学生,培养过程实行动态考核与分流培养末位淘汰的管理机制,符合相关条件后继续在本校攻读硕士学位,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硕”连续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第五章学费标准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和黑龙江省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详见《报考指南》收费标准)。

第六章证书发放

第十七条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哈尔滨商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哈尔滨商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其他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了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本科生奖学金等在内的较为完善的奖励和资助体系,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对在学校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单位及个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章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451-84805261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51-84865257

学校网址:http://www.***.cn

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sb.***.cn

微信小程序及微信订阅号: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招生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生处。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原标题:2021年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1年哈尔滨商业大学各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本科)

序号省份批次科类计划数录取低分省控分数线1安徽艺术艺术(不分文理)24708文化389(文史)/311(理工)/术科193本科一批理工11503488文史7581560本科二批理工67470415文史北京本科普通批综合改革44774003福建普通类本科批历史类28502467物理类甘肃本科一批理工39449440文史15517502本科二批理工文史广东本科批

2021年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哈尔滨商业大学”,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由分布在松花江两岸的南北两个校区组成。北校区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南校区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哈尔滨商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2022年哈尔滨商业大学台湾地区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哈尔滨商业大学2022年台湾地区本科招生专业目录序号专业名称计划数学制层次学费标准(元/年)学院01经济学类(含经济学、经济统计学、数字经济)8四年本科6000经济学院02经济与贸易类(含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4四年本科450003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8四年本科5500金融学院04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2021年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招生录取结果查询的提示

广大考生及家长朋友们:为了方便大家及时查询录取结果,我校开通了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录取结果查询平台(https://lqcx..cn/),当某一批次录取正式结束后,我校会在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cn)“录取公告”栏目下发布录取结果公告,考生及家长看到公告后,即可登录查询平台进行查询。终录取结果以生源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

2022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学校普通教育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

2022年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程大学(简称为“哈工程”),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邮编为150001。第三

2022年哈尔滨商业大学艺术类(美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学校全称为“哈尔滨商业大学”,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由分布在松花江两岸的南北两个校区组成。北校区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南校区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哈尔滨商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哈尔滨商业大学始建于1952年,为新中国第一所多科性商业大学,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学校定位为教学研究型大学。2006

2022年哈尔滨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学院,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第三条学校实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方式。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2021年哈尔滨医科大学山西省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山西2021山西国家专项一本控制线理505文543505低录取分数线理540文552560-高分低分平均分低排名高分低分平均分低排名临床医学(5+3一体化,于维汉班)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硕士)基础医学(伍连德班)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临床药学智能医学工程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法学(

2021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浙江省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浙江2021一本控制线一段495低录取分数线605-高分低分平均分低排名临床医学(5+3一体化,于维汉班)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硕士)基础医学(伍连德班)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临床药学智能医学工程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法学(不分文理)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