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桂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征集志愿)

2021-06-11 22:33  桂林医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
  • 第二条学校全称
  • 第三条本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
  • 第四条学生录取后,按学校规定,完成学业且..
  • 第五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 第六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
  • 第七条学校监察室直接参与招生工作并实施监..
  • 第八条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
  • 第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录取的本科专业中临床..
  • 第十条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
  • 第十一条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
  • 第十二条 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
  • 第十三条根据各省
  • 第十四条因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
  • 第十五条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 (一)医药类相关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斜..
  • (二)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缺陷的..
  • (三)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
  • (四)护理学
  • 第十六条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区内招生,..
  • 第十七条民族班专业招生对象为广西区内少数..
  • 第十八条临床医学
  • 第十九条为维护招生计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 第二十条学校规定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新生进..
  • 第二十一条学费、住宿费
  • 第二十二条教材费
  • 第二十三条其他费用
  • 第二十四条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
  • 第二十五条咨询、联系方式
  •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章程、要..
  •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桂林医学院普通..
  • 第二章组织机构
  • 第三章录取规则
  •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 第五章附则

桂林医学院2021 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桂林医学院,部标代码:10601,英文名称:“Guili  Medic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 号(临桂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北二路109 号(东城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乐群路20 号(乐群校区)。

第三条本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设有硕士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高职专科教育、来华留学生教育及高等教育。

第四条学生录取后,按学校规定,完成学业且达到毕业条件者,获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根据不同专业授予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法学等相应学士学位。

第五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由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成立由分管招生工

作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学校本科、高职招生日常事务。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七条学校监察室直接参与招生工作并实施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或实施细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录取的本科专业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在本科第一批录取,临床医学(全科方向)专业,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其他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二批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录取;高职专科生在高职普通批录取。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浙江、山东、海南、福建、广东、河北、湖北、湖南、江苏、辽宁、重庆按照公布的2021 年招考选考科目要求录取。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降分的政策规定,计入总分进行投档,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一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已投档的考生,学校采用“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按照排序及投档规则,结合其所报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二条 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投档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只能按其志愿顺序录取到学校未满额的专业。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 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因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本校各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我校被录取后,在校须达到英语课程合格标准方可毕业,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从医学人才培养及其工作环境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各考生须遵从以下规定:

(一)医药类相关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斜视考生;不录取嗅觉迟钝、口吃考生;不录取两耳听力均在3 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 米另一耳全聋的考生。

(二)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缺陷的考生慎填报我校医药类专业。

(三)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录取。

(四)护理学(本科)、护理(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 以上;助产学专业限招女生,要求身高155cm 以上。如未达以上要求,请填报我校其他专业。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区内招生,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定高校的预科学院学习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依据有关规定,分配到我校各本科专业学习,理科考生只能分配到理科招生专业,文科考生只能分配到文科招生专业,与当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少数民族预科生分A 类和  类两个批次进行录取。其中A 类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投档模式,招生对象主要为广西区内60 个老、少、边、山、穷县(区、市)农业户口的应届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  类为少数民族预科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招生对象为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第十七条民族班专业招生对象为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安排在广西本科第二批次录取。

第十八条临床医学(全科方向)专业,属于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只在广西招生。该专业单设志愿, 执行本科第二批录取线。录取结束后,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前, 须与我校和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 年。

第十九条为维护招生计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已被录取的考生,根据“阳光招生”要求,一律不退档案,入学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专业调整。如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入学一年后本科生按《桂林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高职生按《桂林医学院高职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规定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费、住宿费: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教材费:

学生上课所使用教材自行到教材服务中心购买,不统一收费发放。

注:因专业不同,教材费不同,按实收取。

第二十三条其他费用:

部分学习必需用品、生活用品为自愿购买,具体费用标准待厂家提供后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十四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

见当年招生简章,或访问我校普高招生网。

第二十五条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 号桂林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541199

电话:0773-5895160传真:0773-5895160

0773-5581890(录取期间)投诉电话:0773-5895235网址:http://www.***.cn

E-mail:

第五章附则

十六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章程、要求、规定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以往条款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桂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原标题:2021年桂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1年桂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桂林医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桂林医学院,部标代码:10601,英文名称:“GuiliMedicalUniversity”;注册地址:广西

2022年桂林医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公告

桂林医学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514;考试地点:临桂校区)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广西区内19个报考点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1〕119号)文件精神,现将桂林医学院报考点

2022年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一、招生人数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类型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学位。2022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具体下达的计划为准,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3人(具体专项指标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数及当年的考试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在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各院系、专业之间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调剂。若仍无合格生

2022年桂林医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各位考生:为了方便考生,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桂林医学院报考点(考点代码:4514)实施网上确认方式,凡是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使用手机、电脑等方式进入网上确认系统上传要求的证明材料照片,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网上确认时间安排(一)考生上传确认材料时间2021年10月31日上午08:30—11月3日下午1

2014年桂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桂林医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桂林医学院,英文名称:“GuilinMedicalUniversity”;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环城

2016年桂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桂林医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桂林医学院,英文名称:“GuilinMedicalUniversity”;注册地

2015年桂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桂林医学院,英文名称:“GuilinMedicalUniversity”;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环城北二路109号(东城校区),广西壮族自治

2017年桂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桂林医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桂林医学院,英文名称:“GuilinMedicalUniversity”;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环城

2018年桂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桂林医学院,英文名称:“GuilinMedicalUniversity”;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环城北二路109号(东城校区),广西壮族自治

2019年桂林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桂林医学院,英文名称:“GuilinMedicalUniversity”;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环城北二路109号(东城校区),广西壮族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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