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北大学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考核通知

2021-07-03 11:49  东北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考核资格分数线
  • 1.物理学科类A合格线
  • 2.历史学科类合格线
  • 二、报到及考核
  • 1.报到
  • 2.考核
  • 三、录取
  • 1.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成绩..
  • 2.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学校考核成绩
  • 3.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我校考核成绩高的考生
  • 4.录取工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 5.凡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改录其他学校
  • 6.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
  • 四、疫情防控要求
  • 1.考生须提前了解属地、沈阳市及辽宁省有..
  •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避免..
  • 3.考生应加强在旅行途中自我防护,乘坐公..
  • 4.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报到及考核仅允..
  • 5.入校所需材料
  • 6.报到及测试当日考生须接受体温检测,体..
  • 7.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东北大学2..
  • 五、其他
  • 1.考生应密切关注东北大学招生网,及时获取考试动态及最新信息
  • 2.东北大学从未举办任何形式的综合评价录..
  • 3.本通知与此前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公布不一..
  • 4.东北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

东北大学2021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考核通知

我校2021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采取入校考核的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资格分数线

经学校研究决定,符合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即普通类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获得考核资格:

1.物理学科类A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596分(含)以上;物理学科类 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528分(含)以上;

注:高考文化课成绩高于A合格线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学校结合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可在物理学科类甲类和物理学科类乙类专业(类)范围内进行录取(物理学科类甲类中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物理学科类乙类中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于 合格线未到达A合格线且所报专业中含物理学科类乙类专业志愿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仅能录取至物理学科类乙类专业。

2.历史学科类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601分(含)以上。

二、报到及考核

1.报到

报到时间:7月5日9:00-16:00

报到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北门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须严格按照《东北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考生须知》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东北大学完成报到及信息确认,领取综合评价录取准考证(简称“准考证”)。未能按要求履行报到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考核。

2.考核

考核时间:7月6日

考核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满分200分,其中创新潜质100分、专业潜质100分)

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满分100分)

三、录取

1.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成绩,参考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学校考核合格考生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确定拟录取考生及其录取专业(类)。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再进行专业调剂,专业调剂时不计专业潜质测试成绩。

2.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学校考核成绩

3.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我校考核成绩高的考生。如我校考核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4.录取工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5.凡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改录其他学校。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参加本科批次及其以后批次的录取。

6.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提前了解属地、沈阳市及辽宁省有关防疫要求,按防疫要求配合做好有关防疫工作。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走亲访友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3.考生应加强在旅行途中自我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减少进食,尽量避免脱口罩,途中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密切留意周围旅客的健康状况,并减少来回走动。

   4.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报到及考核仅允许考生本人入校,家长不得入校。

   5.入校所需材料:考生本人高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国务院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6.报到及测试当日考生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正常办理报到手续或参加测试。若考生体温达到或超过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7.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东北大学2021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考生须知》(附件1)的其他各项防疫要求。

五、其他

1.考生应密切关注东北大学招生网,及时获取考试动态及新信息。如疫情等不可抗力或突发状况导致考核安排再次发生变化,学校考核录取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并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http://zs.***.cn)公布。

2.东北大学从未举办任何形式的综合评价录取培训,也未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综合评价录取培训。

3.本通知与此前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公布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4.东北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024-83687392。

  

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7月3日

2021年东北大学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考核通知附件1 东北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考生须知.pdf

2021年东北大学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考核通知附件2 东北大学2021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获得考核资格考生名单.pdf

原标题:2021年东北大学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考核通知

2021年东北大学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考核通知

东北大学2021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考核通知我校2021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采取入校考核的形式,具体安排如下:考核资格分数线经学校研究决定,符合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即普通类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获得考核资格:1.物理学科类A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596分(含)

2021年东北大学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

东北大学2021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东北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今年继续在辽宁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

2020年东北大学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考核通知

东北大学2020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考核通知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态势,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健康和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0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不再组织现场考核,采取远程网络考核形式,考核方式调整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作为学校考核成绩。远程网络面试具体安排如下:考核资格分数线经学校研究决定,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提

2022年东北大学强基计划考核通知

东北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考核通知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态势,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施考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2年强基计划采取远程网络考核形式,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作为学校考核成绩。取消强基计划体质测试。远程网络面试具体安排如下:一、校考入围我校根据各省招办提供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

2014年东北大学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2014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招生简章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探索建立和完善高考与高校考核、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相结合的多位一体的综合评价体系,选拔专业意向笃定、专业潜质突出的优秀学生,2014年我校继续在辽宁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具体办法如下:

2014年东北大学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东北大学2014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时间安排1、考核资格公示7月3日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www.)公示考核资格分数线、参加考核考生名单、校长直推生名单,公示截止7月4日12:00。2、领取准考证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于7月4日8:00—14:00到东北大学大学馆一楼大厅报到,缴纳报考费200元,采集指纹,领取准考证。未能按时报到

2018年东北大学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

东北大学2018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东北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今年继续在辽宁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探索按照“两依据一参考”的方式选拔专业意向

2019年东北大学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

东北大学2019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东北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今年继续在辽宁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探索按照“两依据一参考”的方式选拔专业意向

2020年东北大学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

东北大学2020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东北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核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今年继续在辽宁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

2020年东北大学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考生须知

东北大学2020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考生须知各位考生:我校2020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考核将于8月6日进行,现将考生须知告知如下:考试确认综合评价录取系统(简称“综评系统”)现已开通,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搜索并关注“东北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点击“综评系统”进入登录页面,并按顺序完成以下操作:1.远程网络面试考核使用“钉钉”系统,考生登录综评系统时须上报2个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