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收费标准、报名对象、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

2020-01-02 18:14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20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 第二条 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 第三条 学校全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0;在陕招生代码:8142。
  • 第四条学院简介
  • 第五条办学地点:延安市枣园 邮编:716000
  •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任主任,主管招生工作和考试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党政办公室、纪委、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安全保卫处、公共课部负责人及各系主任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和六个工作组,其责任部门和主要职责如下:
  • 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 第九条 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 第十条 报名对象
  • 第二章 学院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四章 招生计划
  •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 1.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 2.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 第十一条 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3月9日17∶00,根据我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进入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中的“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 第十二条申请我院的考生,于2020年3月5日-3月9日,进入我院招生网(http://jcb.yapt.cn/),点击“分类考试专业确认入口”,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基本信息、填报专业志愿、上传照片、确认报考、打印准考证。在此期间考生也可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9号楼212室现场报名。
  • 第十三条 考试时间
  • 1.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2020年3月13日9:00-18:00,3月14日14:00-18:00,考生凭我院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我院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校际联考采取分专业类观看机测视频并参加计算机测试的方式进行。各专业类机测视频将提前公布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neea.cn),考生可以提前观看学习。
  • 2.文化素质测试 考生于2020年3月14日8∶30-11∶30在我院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普高生考试内容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考试内容不超出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 第十四条 免试原则,依据陕招生办〔2014〕21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备案,可免试到我院学习相关专业。
  • 第十五条我院于2020年3月26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
  • 第十六条我院预录取的新生,必须于2020年3月30日8:00-3月31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院9号楼212室进行现场确认报到。4月2日17:00前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 第十七条 我院于2020年4月6日-7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院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 第十八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 2.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 3.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 第十九条招生监督
  • 第二十条各专业的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一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我院2020年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5500元/生?年。
  •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学校每年奖学金覆盖率超过40%)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学院奖学金:400-800元/年;特困生助学金:3500元/年;一般贫困生助学金:2500元/年;建档立卡户贫困生补助:6000元/年。
  •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发放报酬360元/月。
  • 第二十四条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 第六章 录取规则
  • 第七章 收费标准
  •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20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50;在陕招生代码:814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简介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5年8月,是经陕西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延安师范、延安教育学院、延安农业学校等10所大中专院校先后分三批逐步合并而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占地面积830亩,各类在校学生1.8万余人,累计输送毕业生两万余人,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2%以上。

系部(院)设置:学院设有石油和化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农林与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医学系、航运工程系、师范教育系(延安师范)、艺术系(延安鲁迅艺术学校)、电子信息工程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学院(延安教育学院)、士官学院、公共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等13个教学业务机构。

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86人,教授38人,副教授195人。

实训条件:拥有校内10大综合实训中心、150个实训室和212个校外实训基地,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实训基地3个,全国石油与化工行业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4个,延安市重点实验室3个。

技能培训:学院是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培训基地、清华大学后勤员工培养输送基地、交通部海事局西部海员培养基地、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BIM专业应用技能培训基地、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站、陕西省“人人技能”工程培训基地、延安市干部培训基地、延安市会计职称培训考试基地、延安市实用人才培训基地。

第五条办学地点:延安市枣园 邮编:716000

学校网址: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任主任,主管招生工作和考试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 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党政办公室、纪委、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安全保卫处、公共课部负责人及各系主任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和六个工作组,其责任部门和主要职责如下:

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联系上级部门,负责与单独考试招生联盟校的联络、沟通工作;负责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做好单独考试招生组织、落实工作;负责招生考试相关经费的使用安排。

宣传组主要职责:党政办负责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在网站、报刊、网络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宣传;负责网上咨询、电话咨询、考生及家长到校咨询等工作。

考试工作组主要职责:教务处负责本校笔试及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的考试组织、考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招生录取组主要职责: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专业及计划的上报工作;负责考生咨询、报名及现场确认等相关工作;负责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招办审批,负责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及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

后勤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后勤处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安全保卫处负责单独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及考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工作。

接待服务组主要职责:党政办负责单独考试招生期间的用车保障;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园内各种标识的制作及布置工作;负责校园内考生及家长的引导工作。

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纪委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相关问题等工作。

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招生咨询电话:0911-8262811;0911-8262812。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九条 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报名对象

1.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第十一条 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3月9日17∶00,根据我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进入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中的“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申请我院的考生,于2020年3月5日至3月9日,进入我院招生网(http://jcb.***/),点击“分类考试专业确认入口”,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基本信息、填报专业志愿、上传照片、确认报考、打印准考证。在此期间考生也可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9号楼212室现场报名。

第十三条 考试时间

1.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2020年3月13日9:00至18:00,3月14日14:00至18:00,考生凭我院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我院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校际联考采取分专业类观看机测视频并参加计算机测试的方式进行。各专业类机测视频将提前公布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考生可以提前观看学习。

我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28个,涉及20个专业大类,与我院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考点承担的机测大类相同。我院招生专业及其对应的专业大类详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对应专业大类

 
 

序号

 
 

专业名称

 
 

对应专业类

 
 

1      

 
 

财务管理

 
 

财经商贸类1      

 
 

15      

 
 

学前教育

 
 

教育与体育类

 
 

2      

 
 

会计

 
 

财经商贸类1      

 
 

16      

 
 

旅游管理

 
 

旅游类

 
 

3      

 
 

电子商务

 
 

财经商贸类2      

 
 

17      

 
 

酒店管理

 
 

旅游类

 
 

4      

 
 

畜牧兽医

 
 

畜牧业类

 
 

18      

 
 

园艺技术

 
 

农业类

 
 

5      

 
 

物联网应用技术

 
 

电子信息类

 
 

1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制造类

 
 

6      

 
 

无人机应用技术

 
 

航空装备类

 
 

20      

 
 

油气开采技术

 
 

石油与天然气类

 
 

7      

 
 

护理

 
 

护理、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类

 
 

21      

 
 

油气储运技术

 
 

石油与天然气类

 
 

8      

 
 

助产

 
 

护理、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类

 
 

22      

 
 

石油工程技术

 
 

石油与天然气类

 
 

9      

 
 

应用化工技术

 
 

化工技术类

 
 

23      

 
 

航海技术

 
 

水上与航空运输类

 
 

10      

 
 

石油化工技术

 
 

化工技术类

 
 

24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水上与航空运输类

 
 

11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电设备与自动化类

 
 

25      

 
 

轮机工程技术

 
 

水上与航空运输类

 
 

12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计算机类

 
 

26      

 
 

建筑工程技术

 
 

土建施工类

 
 

13      

 
 

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管理类

 
 

27      

 
 

艺术设计

 
 

文化艺术类

 
 

14      

 
 

消防工程技术

 
 

建筑设备类

 
 

28      

 
 

药学

 
 

药学类

 

考生可参加1个或多个专业类的测试,但每个专业类的测试只能参加1次。每个专业类测试满分均为2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通识知识、职业兴趣取向及潜质、机测视频中的知识点。

2.文化素质测试 考生于2020年3月14日8∶30-11∶30在我院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普高生考试内容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考试内容不超出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第十四条 免试原则,依据陕招生办〔2014〕21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备案,可免试到我院学习相关专业。

第十五条我院于2020年3月26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

第十六条我院预录取的新生,必须于2020年3月30日8:00至3月31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院9号楼212室进行现场确认报到。4月2日17:00前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我院于2020年4月6日至7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院也将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以不低于实考人数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2.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3.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第十九条招生监督

学院纪委为单独考试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第二十条各专业的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我院2020年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5500元/生?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奖学金(学校每年奖学金覆盖率超过40%)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学院奖学金:400~800元/年;特困生助学金:3500元/年;一般贫困生助学金:2500元/年;建档立卡户贫困生补助:6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发放报酬360元/月。

第二十四条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0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延安职院2022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序号专业代码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学制科类计划数1410105P0园艺技术三年文史/理工/三校生S1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三年理工/三校生3410303P1畜牧兽医三年文史/理工/三校生4420401P2油气储运技术三年文史/理工/三校生5420402S2油气地质勘探技术三年理工/三校生6420404P3油气智能开采技术三

2022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须知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须知近期,我省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陕西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现就2022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告知如下:一、考试时间与地点1.考试时间:2022年3月12日(星期六)上午08:30—11:30,文化素质测试;下午14:00—15:30,

2022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成绩查询公告

各位考生:我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成绩将于3月22日中午12时公布,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成绩。方式一: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延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页面,输入正确的用户名、个人密码、验证码即可查询成绩。还是这个熟悉的入口哦方式二:1.考生登录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jcb./)。2.点击分类考试成绩/录取查询

2022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考试土建施工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标准

一、适用专业1.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代码:440301)2.建筑室内设计(专业代码:440106)二、测试要求1.心理素质:积极上进,具有安全意识、工匠精神、理性思维、自我管理能力、创新思维和市场洞察力、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2.仪表仪态:具有健康的体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举止大方,衣着整洁,符合职业特点;五官端正,肢体表达得当。3.语言表达:口齿清楚

2022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考试水上运输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标准

一、适用专业1.航海技术(专业代码:500301)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代码:500303)3.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代码:500304)二、测试要求1.心理素质:具备健全的心理和乐观的人生态度;适应海上艰苦环境条件下工作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不偏激,不固执,能够适应海上相对封闭和单调的环境,具有一定的情绪调节和自控能力;具有一定的情绪调节和

2022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考试石油与天然气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标准

一、适用专业1.油气储运技术(专业代码:420401)2.油气地质勘探技术(专业代码:420402)3.油气智能开采技术(专业代码:420404)4.油田化学应用技术(专业代码:420405)5.石油工程技术(专业代码:420406)二、测试要求1.心理素质:具备积极上进、健全的心理和乐观的人生态度;具有安全意识、工匠精神、理性思维、自我管理能力、创新思维和

2022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考试药学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标准

一、适用专业药学(专业代码:520301)二、测试要求1.心理素质:积极上进,具有安全意识、工匠精神、理性思维、自我管理能力、创新思维和市场洞察力、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2.仪表仪态:具有健康的体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举止大方,衣着整洁,符合职业特点;五官端正,肢体表达得当;3.语言表达:口齿清楚,表达准确,能够较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4.思维品质:

2022年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考试自动化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标准

一、适用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代码:460301)二、测试要求1.心理素质:乐观开朗,积极上进,有自信心;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不偏激,不固执,具有一定的情绪调节和自控能力。2.仪表仪态:衣着整洁,仪表得体,举止大方,符合职业特点;五官端正,姿态自然,肢体表达得当。3.语言表达:口齿清楚,语速适宜,表达准确,简洁、流畅,能够较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回答问题态

2022年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专升本招生专业及学费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学费16会计学2年文史26000元/年26小学教育2年文史26000元/年92护理学2年医学26000元/年96康复治疗学2年医学26000元/年注:最终以陕西省考试院公布为准;住宿费3000元/年或3500元/年。二、专升本对应目录专业代码专业对应高职专业名称16会计学(文)会计会计信息管理会计与审计建筑经济

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补充采集的公告

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将于5月8日举行,报名工作已经结束。部分考生受疫情管控影响,在报名阶段未能按时进行身份验证及照片信息采集。为不影响这部分考生后续学籍注册,对未能按时进行身份验证及照片信息采集的考生进行信息补充采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未进行身份验证及照片信息采集的考生,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得参加考试和录取。2.完成报名但未进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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