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新生报到补充

2020-09-29 12:30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到校前的准备
  • 1.开学前14天无必需不长途旅行,做好自我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
  • 2.及时了解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
  • 3.准备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
  • 4.网上缴纳相关费用
  • 二、报到时间
  • 三、报到要求
  • (一)满足以下条件者,可正常报到
  • (二)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暂缓报到
  • 1、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
  • 2.报到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出现..
  • 四、到校途中安全提示
  • 1.请合理规划到校路线,选择合适的交通工..
  • 2.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
  • 3.保留好车票,以备后期如遇感染追溯行程
  • 五、学生报到流程
  • 1、到达校门,按照引导线间隔排队。
  • 2、扫健康码,凭绿码方可进校。
  • 3、核验身份
  • 4、测体温
  • 5、行李消杀、手部消杀。
  • 6、到新生资格审查处报到(实验楼门口)。
  • 7、缴纳费用
  • 8、到二级学院、中专部报到登记。
  • 9、到宿舍分配处办理入住手续(篮球场)。
  • 10、更换口罩,前往宿舍。
  • 11、到宿舍门口排队,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 12、学生入住宿舍后整理内务,通风消毒。
  • 六、开学后安全管理
  • 1.开学后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新生没有特殊..
  • 2.实行严格的宿舍卫生制度和消毒通风制度..
  • 3.适度锻炼增强体质,保持身心健康,提高免疫力

亲爱的同学们:

为确保学生安全到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到校前的准备

1.开学前14天无必需不长途旅行,做好自我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

2.及时了解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报到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

3.准备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备好本学期需要使用的口罩及所需生活用品,还可准备体温计、一次性手套、免洗手消毒剂等防护物品。严禁携带管制刀具、酒精、有毒消毒药水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

4.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因防疫需要,请同学们在报到前通过学校网上缴费系统完成学费、住宿费、大学生医保等相关费用的缴纳工作。到校后,凭缴费凭证或缴费截图领取报到程序单。

二、报到时间

2020级新生于2020109日至10日报到,不要提前到校。

三、报到要求

(一)满足以下条件者,可正常报到:

连续14天体温监测正常,且未与新冠肺炎患者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回国人员、境外旅居人员有接触史的,无发热咳嗽和呼吸道感染等临床症状情况的。

(二)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暂缓报到:

1、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尚未治愈,或治愈后隔离期未满,或隔离结束尚未复查,或复查未有明确排除结论的。

2.报到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胸痛、腹泻和呼吸道感染等临床症状 或与境外归国人员接触 或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 或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当地疾控部门认定为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停留,或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到校的。

如有以上2种情况请及时联系辅导员,办理暂缓报到手续。

四、到校途中安全提示

1.请合理规划到校路线,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到校,优先采用私家车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减少接触公共物品或部位,做好消毒防护。

2.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视病情及时就医。

3.保留好车票,以备后期如遇感染追溯行程。

五、学生报到流程

报到时,送新生的车辆和家长谢绝入校园,仅学生按以下报到流程入校:

1、到达校门,按照引导线间隔排队。

2、扫健康码,凭绿码方可进校。

3、核验身份(高职凭录取通知书进校,中专生凭中专部打印的凭证进校)。

4、测体温。(体温<37.3℃为正常;体温≥37.3℃,前往学校留观处;体温正常者走一下流程)

5、行李消杀、手部消杀。

6到新生资格审查处报到(实验楼门口)。

7、缴纳费用(贫困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先行入学)。

8、到二级学院、中专部报到登记。

9、到宿舍分配处办理入住手续(篮球场)。

10、更换口罩,前往宿舍。

11、到宿舍门口排队,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12、学生入住宿舍后整理内务,通风消毒。

六、开学后安全管理

1.开学后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新生没有特殊事由不得离开校园,公共场所请自觉佩戴口罩(含宿舍内公共区域)。

2.实行严格的宿舍卫生制度和消毒通风制度,勤洗手,勤消毒,讲卫生,禁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废弃口罩扔进专用垃圾桶。宿舍间不得聚集、串门;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

3.适度锻炼增强体质,保持身心健康,提高免疫力。如有不适,及时报告。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2020928日 

 

原标题:2020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新生报到补充通知

2020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新生报到补充通知

亲爱的同学们:为确保学生安全到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到校前的准备1.开学前14天无必需不长途旅行,做好自我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2.及时了解本地及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注意合理作息,均衡营养,加强锻炼,报到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3.

2021级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补充通知

各位2021级新生及家长: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请全体新生及家长在报到入学期间遵守如下工作要求:1.2021年9月4日起,新生安装完成“今日校园”后,需每日在“信息采集”APP中每日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并于报到前打印《个人健康承诺书》,签字后通过手机APP拍照上传。(无设备条件的,可参考第2条自测,到校后补签承诺)2.确保新生报到入学前14天无发热、干咳、乏

2022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招生章程学校名称: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796学校湖北省内代码:C550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形式:全日制办学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无分校区、联办点)邮编:430079二、招生范围及对象:学校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参加湖北省2022年技能高

2022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国标代码:13796湖北省招生代码:C550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创建于1986年,2004年4月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学校隶属于湖北省民政厅,是湖北民政行业唯一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校被民政部确立为社会工作和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中心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并当选为中国养老产教联盟理事会主席团成员单位

2020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高职单招、扩招A类新生报到须知

武汉民政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和扩招A类新生报到须知新同学,你好!祝贺你被录取,欢迎加入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大家庭。一、报到时间:2020年12月7日。二、报到地点: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257号1号教学楼一楼)三、报到事宜:(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二)党、团组织关系:到原毕业学校自行办理转移手续(团组织关系通过线上智慧团建

2022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湖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须知

1.考生于5月28日09:00—18:00在学校大门口凭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2.考生认真阅读武汉民政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疫情防控须知和单招政策知晓承诺书,签订健康承诺书和单招政策知晓承诺书。3.考生通过支付宝搜索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关注支付宝校园生活号,缴纳200元报名考试费。4.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

2020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3796湖北省内代码:9231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形式:全日制办学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无分校区、联办点)邮编:430079一、招生范围及对象:学校2020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湖北省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湖北省民政系统行

2021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名称: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96湖北省内代码:C550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形式:全日制办学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无分校区、联办点)邮编:430079一、招生范围及对象:学校2021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湖北省2021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2021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湖北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1〕1号)要求,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武汉民政职

2021年武汉民政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职成〔2021〕2号)要求,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