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章程(考试成绩、收费标准、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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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
  •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南宁师范大学,英文名为..
  • 第三条 学校举办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
  •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
  • 第六条 招生监督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
  • 第七条 按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招生..
  • 第八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
  •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
  • 第十条 录取方式
  • 第十一条 录取批次
  • 第十二条 提档办法
  •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 (一)外国语言文学类
  • (二)精准脱贫计划
  • (三)民族班计划
  • 第十四条 特殊类型专业录取规则
  • (一)体育类
  • (二)艺术类
  • 1.音乐学、舞蹈学、动画、美术学、视觉传..
  •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 (1)广西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航空服务艺..
  • (2)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3.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第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
  • (一)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
  • (二)优先录取国际健将、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的考生
  • 第十六条 定向招生录取规则
  • (一)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
  • 1.面向广西定向招生和培养农村小学全科师..
  • 2.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单独投档和录取,考生..
  • 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的文件要求,由我校组织面试
  • 4.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根据..
  • 5.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该专业招生规定有调..
  • (二)小学教育专业(壮汉双语)
  • 1.面向广西定向招生和培养小学壮汉双语教..
  • 2.实行高职高专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须在高..
  • 3.按照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对符合条..
  • 4.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5.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该专业招生规定有调..
  •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规则
  • (一)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
  • 1.少数民族学生;
  • 2.应届高中毕业生;
  • 3.农村户口;
  • 4.户口属于60个老、少、边、山、穷县考生
  • (二)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
  • 第十八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生源所..
  • 第十九条 考生填报的专业
  • (一)“不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
  • (二)“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
  • 1.优先安排填有“部分服从调剂”志愿的考..
  • 2.其次安排填有“全部服从调剂”志愿的考..
  •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据
  • (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
  • (二)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要求涉及的身..
  • (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如下
  • 1.音乐学专业
  • 2.舞蹈学专业
  •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
  •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 6.广播电视学专业
  • 第二十一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
  • 第二十二条 我校非外语类专业仅以英语作为..
  • 第二十三条 按招生大类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
  • 第二十四条 按招生大类录取的学生可选择..
  •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分流计划根据学生填报..
  • 第二十六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按时来校报到
  • 第二十七条 未经请假或未办理保留入学资..
  • 第二十八条 自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
  •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国..
  • 第三十条 本科生按学分收取学费,学生需按..
  • (一)按专业招生(折合成年收费标准)
  • 1.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学生?学年;
  • 2.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元/学生?学年;
  • 3.艺术类专业12000元/学生?学年。
  • 4.职教师资类专业
  • (二)按大类招生
  • 第三十一条 住宿费按实际所住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收费
  • 第三十二条 我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
  • 第三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是南宁师范大学
  •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 (一)招生咨询电话
  • (二)学校官网
  • (三)招生监督电话
  • 第三十五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
  •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第二章组织机构
  • 第三章招生计划
  • 第四章录取规则
  • 第五章 招生大类及专业分流
  • 第六章 新生入学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 第七章 学费、住宿费
  • 第八章 奖励、资助政策
  • 第九章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
  • 第十章 联系方式
  • 第十一章 附 则

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南宁师范大学,英文名为“Nanning Normal University”,部标代码为10603。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有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五合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3号,邮编530299;武鸣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宁路508号,邮编530100;明秀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长岗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兴宁区燕子岭路4号,邮编530023。 

第三条 学校举办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科、专科和少数民族预科招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招生就业处合署,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招生监督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和我校实际编制生源计划,终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八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中出现专业、科类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时,在总计划不变前提下,适当调整相关专业、科类招生计划数。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文件要求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及实施细则,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条 录取方式: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批次: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批次录取。

第十二条 提档办法:根据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投档规则提档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总分(含加分)相同,按投档排列位次顺序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到相应专业;总分(含加分)相同,无投档排列位次顺序,按以下规则排序、录取。

文史类考生:语文科成绩→综合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数学科成绩。

理工类考生: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语文科成绩。

综合高考改革: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有特殊要求的普通类专业或大类录取规则:

(一)外国语言文学类

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有外语口语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及以上或相当于合格及以上相应等级。

(二)精准脱贫计划

精准脱贫计划仅面向广西招生,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

(三)民族班计划

民族班计划面向广西招生,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

第十四条 特殊类型专业录取规则

(一)体育类

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术科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术科成绩和文化分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二)艺术类

艺术专业成绩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依据。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广西考生专业成绩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若未明确投档规则时按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音乐学、舞蹈学、动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专业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分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1)广西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专业测试且合格,广西以外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类的专业测试统考或联考且合格。未参加专业测试、统考或联考或专业测试、统考或联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综合分和专业测试成绩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综合分=(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总分)×750×70%+高考文化分(含加分)×30%。

3.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综合分和专业成绩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综合分=专业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高考文化分(含加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

第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

(一)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投档规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运动项目分性别、位置或小项,按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项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专项考试成绩和文化分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二)优先录取国际健将、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的考生。

第十六条 定向招生录取规则

(一)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

1.面向广西定向招生和培养农村小学全科师范生,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属于招生计划中所列县(市、区)户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单独投档和录取,考生须在本科提前录取批次志愿填报该专业。

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的文件要求,由我校组织面试。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计划,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高考总分按照地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5.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该专业招生规定有调整,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二)小学教育专业(壮汉双语)

1.面向广西定向招生和培养小学壮汉双语教师,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考生生源地为定向招生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实行高职高专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须在高职高专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填报该专业。

3.按照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对符合条件且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进行初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面试办法,由我校组织面试。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分(含加分)和面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语文高考文化分高的考生。综合分=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高考文化分(含加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

5.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该专业招生规定有调整,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规则

少数民族预科班分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和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面向广西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集中在教育厅指定的高校学习一年,经考核合格,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一)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

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少数民族预科批A类录取,按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学生享受免除少数民族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少数民族学生

2.应届高中毕业生;

3.农村户口

4.户口属于60个老、少、边、山、穷县考生。

以上条件如有调整,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二)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

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少数民族预科批B类录取,按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少数民族预科阶段实行缴费上学。广西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八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份高考综合改革相关规定投档和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无法满足时,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不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

作退档处理。

(二)“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

1.优先安排填有“部分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相应的专业类型录取规则,调剂到服从调剂且有缺额计划的专业(类),如果服从调剂专业(类)均已录满,作退档处理。

2.其次安排填有“全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相应的专业类型录取规则,调剂到有缺额计划的专业(类),如果所有专业(类)均已录满,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据

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我校不予录取。

(二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要求涉及的身高觉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高考体检表体检结果为依据

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如下:

1.音乐学专业。男生身高163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2厘米及以上。

2.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厘米及以上。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无色盲、色弱。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厘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男生身高172厘米~185厘米,女生身高162厘米~175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从膝盖上10厘米处以下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型疤痕;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任何一眼0.5及以上(c字表),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者创伤后遗症;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20001月1日以后出生)

6.学专业。男生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厘米及以上,五官端正。

第二十一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生源所省份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校非外语类专业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教学,高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慎重。

第五  招生大类及专业分流

二十三条 招生大类录取的学生学年不分专业大类培养从第三学期开始按分流后的专业培养。

第二  招生大类录取的学生可选择的分流专业仅限定当年招生计划明确涵盖在本招生大类内的专业。

第二  专业分流计划根据学生填报的专业分流志愿、各专业容量等确定。

第六  新生入学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六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按时来校报到。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办理请假或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二十  未经请假或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而不报到,或者请假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十  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日期算起,15天内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办理请假手续。超过15天不能入学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3个内,我校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七章 学费、住宿费

第三十条 本科生按学分收取学费,学生需按学年缴交学费,待修完所学课程后,按实际所修课程门次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多还少补。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按专业招生(折合成年收费标准):

1.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学生?学年;

2.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元/学生?学年;

3.艺术类专业12000元/学生?学年。

4.职教师资类专业:文史类专业(不含外语类)6000元/学生?学年,理科类、外语类专业7000元/学生?学年,工科类专业7500元/学生?学年;

(二)按大类招生:分专业前按招生大类中学费标准高的专业收费预交学费,分专业后按实际所读专业标准预交学费,毕业时根据实际所修学分结算四年学费,多还少补。

第三  住宿费按实际所住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收费。五合校区、武鸣校区六人间1350/生.学年,四人间1550/生.学年,岗校区、明秀校区6-8人间800元/生.学年,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三十二条 我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物价补贴等资助项目,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

第三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是南宁师范大学。颁发的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盖南宁师范大学印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盖南宁师范大学印章。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监督联系方式

(一)招生咨询电话:0771-3903928(兼传真)

(二)学校官网:http://www.***.cn 

(三)招生监督电话:0771-3908523。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南宁师范大学

                                                               二〇二〇年六月

原标题:2020年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称批准收费标准(元)批准机关及文号备注1汉语言文学13500桂价费【2017】39号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5000桂价费【2017】39号3英语14500桂价费【2017】39号4体育教育14500桂价费【2017】39号5音乐学17000桂价费【2017】39号6广告学14500桂价费【2017】39号7数学与应用数学14500桂价费【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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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22年实际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2.北京火星时代高端班就读生在入学后需再向企业交纳4000元/年·人的企业培训费。3.百度人工智能高端班就读生在入学后需再向企业交纳3800元/年·人的企业培训费。

2022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后备兵员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图)

   注:  1.2022年实际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2.北京火星时代高端班就读生在入学后需再向企业交纳4000元/年·人的企业培训费。  3.百度人工智能高端班就读生在入学后需再向企业交纳3800元/年·人的企业培训费。  4.后备兵员定向培养专业录取对象要求为男性,2002年以后出生且2022年不超过20周岁,个人参军意愿强烈,现

2022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图)

   注:1.2022年实际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2.北京火星时代高端班就读生在入学后需再向企业交纳4000元/年·人的企业培训费。3.百度人工智能高端班就读生在入学后需再向企业交纳3800元/年·人的企业培训费。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南宁师范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学校代码10603)南宁师范大学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篮球项目、足球项目和田径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本科公办高校。2022年我校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篮球项目、足球项目和田径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南宁师范大学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学校代码10603)为保证学校2022年本科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维护考生和高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2年广西南宁技师学院(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荣誉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首批职业指导教学训练实验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五星级"学校二、学院简介广西南宁技师学院是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国家级重点公办综合性技工院校,校园占地面积408亩,设有机械制造加工系、机电工程系、汽车技术与运用系、医药化工系、商贸服务系、信息技术系等6个系、40多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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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联合测试应急考试将于5月14日举行,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对口测试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招生联盟就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告知如下:一、注意个人防护增强防护意识,保持良好习惯。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了解防疫知识,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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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宁创艺艺术职业学校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南宁创艺艺术职业学校是一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东一里22号,地铁二号线、公交车直接经过学校门口,通往市内各方向,交通十分便利,与南宁市三十三中、广西机电工程术学校毗邻。学校创办于1991年,办学历史悠久。经过多年的探索,已成为在全区有着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艺术院校,在人才培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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