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警察学院招生章程(分数线、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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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总 则
  • 第一条 为做好我院2020年招生工作,依..
  •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普通高..
  • 第三条 学校全称
  • 第四条 主校区地址
  •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教学内容..
  •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 第七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 第八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 第九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 一、公安专业
  • 二、普通专业
  • 第十条 录取规则
  • 一、 公安专业
  • 二、 普通专业
  • (一)根据我院在各省招生计划数,按各省规..
  • (二)对进入投档分数线内的考生,执行各省照顾加分政策
  • (三)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
  • (四)专业安排
  • 1.在山东省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录..
  • 2.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按..
  • 3.我院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实行“招生计划1
  • (五)艺术设计学专业、绘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 (六)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 第十一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 第十二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吉林警察学院负责解释,..
  •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 第三章 收费标准
  • 第四章 录取说明
  • 第五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 第六章 附 则

吉林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做好我院2020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警察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乐山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警察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警察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治安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侦查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公安视听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公安情报学专业每生每学650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2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400元、朝鲜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学年62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200元、 绘画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艺术设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财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800元。

专科: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财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韩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文秘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法律事务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第四章 录取说明

第七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八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公安专业中女生招收计划按照公安部、吉林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已经在专业计划中进行标注说明,未标注说明的只招收男生。

普通专业(本科、专科)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九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一、公安专业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报名条件、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体能测试(男子、女子)项目及合格标准等详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与吉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文件。

 二、普通专业
  报考普通专业(本科、专科)的考生身体条件按照各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中规定的条件、标准执行。其中,报考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第十条 录取规则

一、 公安专业
   凡志愿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报考志愿须填在吉林省第一阶段录取的“提前批次录取院校第一志愿栏”,并按照吉林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均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及高考分数,按照吉林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调档比例调档。经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合格后,按招生计划、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及学院择优录取政策进行录取。录取时全省划定统一分数线,学院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首先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投档,当第一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未完成既定计划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退出现役部队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如考生不具备上述优先录取条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

注:录取时,以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对外公布政策为准。

 

二、 普通专业

普通本科、专科志愿填报,考生须按各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填报在相应录取批次志愿栏。

(一)根据我院在各省招生计划数,按各省规定投档比例,划定投档分数线。
  (二)对进入投档分数线内的考生,执行各省照顾加分政策。
  (三)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序志愿。
 (四)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在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尊重考生志愿,依次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及志愿调剂的办法安排专业。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
  注:

1在山东省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按照该省市改革相关政策执行。考生须满足学校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2.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进档考生按照“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办法排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C级及以上。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3.我院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我院朝鲜语专业(本科)、应用韩语专业(专科)仅招收使用汉语答卷的非朝鲜族考生。
  (五)艺术设计学专业、绘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该专业按计划招考各省艺术类相关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合格考生,
依据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艺术类专业(类)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考生高考志愿须按照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填报在相应录取批次院校志愿栏,考生须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各省专业考试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文化课(含高考加分)成绩应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相应录取批次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进档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单科顺序:语文、外语、文(理)科综合、数学。
  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保留一位小数)

注:外省综合分计算方法以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六)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吉林省考生,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报考该专业的山东省、河南省、辽宁省、湖南省考生须参加各省对应类别的专业课省统考,并且在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依据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艺术类专业(类)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其中,山东省对应省统考子科类为文学编导类、河南省对应省统考子科类为编导制作类、辽宁省对应省统考子科类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湖南省对应省统考子科类为摄影摄像类。考生专业课、文化课(含高考加分)成绩应达到各省相应录取批次低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进档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单科顺序:语文、外语、文(理)综合、数学。

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保留一位小数)

注:外省综合分计算方法以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第五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十一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院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十二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院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设置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同时认真落实《吉林警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通过“奖、助、贷、补、勤、偿”六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学生不因贫困失学、辍学。学院开展“新生暖心工程”,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发放被褥等生活必需品。

 

第六章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联系电话:0431-81108000 81108799(传真)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吉林警察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原标题:2020年吉林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吉林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吉林警察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院2021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警察学院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

2022年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层次:专科第四条学校地址:凯旋北路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广宁村委会凯旋北路7

2022年吉林大学强基计划入围标准

根据《吉林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要求,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四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可入围),现将入围标准公布如下:省份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古文字学北京河北山西608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583564陕西560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

2020年吉林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吉林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院2020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警察学院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层次:本科、专科第四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

2022年吉林建筑大学招生章程

吉林建筑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建筑大学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层次:本科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街道银杏社

2021年吉林警察学院公安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科类人数专业总计理工文史847639208批次总计计男女男女男女847750975657418523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治安学1701502011415365侦查学2051802513619446刑事科学技术958510638222经济犯罪侦查48444333111交通管理工程928111618203网络安全与执法80719537182公安视听技术7062847

2021年吉林警察学院普通专业招生计划

吉林警察学院2021年普通专业招生计划表科类专业类别学制合计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新疆其它共计1063486355122314035461997887455944833311434普通本科专业合计568282845128220251608238735292055135244法学文史/历史类普通类410

2020年吉林警察学院招生计划

吉林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学院2020年招生总计划为1932人。其中,公安本科专业计划795人,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5人,普通本科专业计划417人、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220人,普通专科专业计划495人。吉林警察学院2020年公安本科专业招生计划表.pdf(62.60KB)吉林警察学院2020年普通专业招生计划表.pdf(235.26KB)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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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摘要: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第三条高校全称: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办学

2022年吉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吉林财经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设的学校。学校曾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一所金融高等学校、国家较早成立的普通本科财经院校之一、国家第一所税务本科大学。学校以经济学科、管理学科为主体,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学科协调发展。2022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872名(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收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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