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2019-12-18 09:18  河南中医药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激发博士研究生教育活力,规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程序,培养选拔高质量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当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全日制在校生报考条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被录取后须全脱产学习。
  • 第三条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学校和招生院部分级管理、以招生院部为主体的方式。
  • 第四条 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申请-考核”制总体方案和招生计划,落实学校相关政策和措施,监督各招生院部选拔流程,审核招生院部拟录取结果。
  • 第五条 中医学、中药学博士授权一级学科分别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落实本学科“申请-考核”制招生的相关工作,招生院部组建学科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考核录取,对受质疑申请者进行复核。其中,实施细则应当明确选拔条件、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及方式(笔试、面试)、录取办法等内容。
  • 第六条 学科考核专家组一般由本学科带头人任组长,成员不得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如本专业博导人数不足5人,应由本学科教授或相近学科补足)。具体职责是依据学校文件和招生实施方案审核申请者的申请资格,并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及面试,确定拟录取的申请者名单。
  • 第七条 “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 (一)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毕业5年内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不含同等学力),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 (二)专业基础好,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位课合格且全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 (三)科研能力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1005中医学、1057中医(专业学位):近三年公开发表1篇有影响的SCI收录论文,或3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008中药学:近三年公开发表2篇SCI收录论文,或1篇3分以上(或二区及以上)的SCI收录论文,或1篇SCI收录论文加3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论文要求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 2、近三年作为第一名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
  • (四)1057中医(专业学位)报考要求
  • (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 第八条 “申请-考核”制考生的英语水平应当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 (一)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合格(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 (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成绩60分及以上;
  • (三)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及以上;
  • (四)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成绩1300分(新题型310分)及以上;
  • (五)托福(TOFEL)成绩530分(新题型80分)及以上;
  • 第九条 申请者登录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当年博士生网上报名须知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河南中医药大学当年博士招生简章。
  • 第十条 凡申请参加河南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
  • 第二章组织管理及职责
  • 第三章申报条件
  • 第四章选拔流程
  • (一)河南中医药大学招收博士生情况登记表;
  • (二)专家推荐书;
  • (三)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 (四)证书:往届毕业生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在线学历验证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并须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不能按期提交者,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
  • (五)政审表(在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 (六)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 (七)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等);
  • (八)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 (九)考生须根据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进入博士阶段课题研究计划书(格式自定),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 (十)各院部“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或细则中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 第十一条 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终止申请程序。
  • 第十二条 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考核对象:取得面试资格的申请者。
  • (二)考核方式:具体考核的内容和形式由招生院部自主确定。对每个申请者的考核总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 (三)考核要求: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内容涉及外语应用能力、基础素质(中医专业学位博士考查临床基础素质)、科研创新能力等三个模块,每个单项满分成绩为100分。
  • (四)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外语应用能力考查×权重+基础素质考查×权重+科研创新能力考查×权重。权重由一级学科在“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方案或者细则中予以明确。
  • 第十三条 拟录取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拟录取考生各单项考核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 (二)同一学科内,根据导师招生名额和申请者的考核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 (三)院部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站公示考核成绩和拟录取情况。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院部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院部公示结束后,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院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并附相关申请审核材料报研究生院。
  • (四)研究生院汇总各院部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批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 (五)“申请-考核”制研究生占用导师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仍可报考当年的普通招考。
  • 第十四条 实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应当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详细记录考核过程,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申请-考核”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 第十五条 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招生违规行为,经查属实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属于考生问题的(如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等),对未入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属于工作人员或导师问题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导师招生资格。
  • 第十六条 学校研究生院和纪委、监察处组成巡视组,对招生过程进行监察督导,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研究生院同时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
  •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未通过初审或综合审核,可转“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的,以教育部当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 第五章保障机制
  • 第六章 附 则

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激发博士研究生教育活力,规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程序,培养选拔高质量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当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全日制在校生报考条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被录取后须全学习。

第二章组织管理及职责

第三条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学校和招生院部分级管理、以招生院部为主体的方式。

第四条  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申请-考核”制总体方案和招生计划,落实学校相关政策和措施,监督各招生院部选拔流程,审核招生院部拟录取结果。

第五条  中医学、中药学博士授权一级学科分别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落实本学科“申请-考核”制招生的相关工作,招生院部组建学科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考核录取,对受质疑申请者进行复核。其中,实施细则应当明确选拔条件、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及方式(笔试、面试)、录取办法等内容。

第六条  学科考核专家组一般由本学科带头人任组长,成员不得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如本专业博导人数不足5人,应由本学科教授或相近学科补足)。具体职责是依据学校文件和招生实施方案审核申请者的申请资格,并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及面试,确定拟录取的申请者名单。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  “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毕业5年内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不含同等学力),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基础好,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位课合格且全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三)科研能力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1005中医学、1057中医(专业学位):近三年公开发表1篇有影响的SCI收录论文,或3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008中药学:近三年公开发表2篇SCI收录论文,或1篇3分以上(或二区及以上)的SCI收录论文,或1篇 SCI收录论文加3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论文要求申请人为第一作者。

2、近三年作为第一名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

 开展“申请-考核”制的专业、方向,可在此基础上根据专业、方向特点,再提高科研能力的条件。

(四)1057中医(专业学位)报考要求

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已获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第八条  “申请-考核”制考生的英语水平应当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合格(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成绩60分及以上;

(三)雅思(IELTS)考试成绩5.5分及以上;

(四)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成绩1300分(新题型310分)及以上;

(五)托福(TOFEL)成绩530分(新题型80分)及以上;

 第四章选拔流程

第九条  申请者登录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当年博士生网上报名须知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河南中医药大学当年博士招生简章。

第十条  凡申请参加河南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

(一)河南中医药大学招收博士生情况登记表;

(二)专家推荐书;

(三)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四)证书:往届毕业生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在线学历验证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并须在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不能按期提交者,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

(五)政审表(在博士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六)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七)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等);

(八)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九)考生须根据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进入博士阶段课题研究计划书(格式自定),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十)各院部“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或细则中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第十一条  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终止申请程序。

招生院部对初审合格申请者材料进行复审。材料复审给予百分制成绩,择优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申请者名单,并在院部网站上公示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院。

第十二条  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考核对象:取得面试资格的申请者。

(二)考核方式:具体考核的内容和形式由招生院部自主确定。对每个申请者的考核总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三)考核要求: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内容涉及外语应用能力、基础素质(中医专业学位博士考查临床基础素质)、科研创新能力等三个模块,每个单项满分成绩为100分。

(四)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外语应用能力考查×权重+基础素质考查×权重+科研创新能力考查×权重。权重由一级学科在“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方案或者细则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  拟录取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拟录取考生各单项考核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二)同一学科内,根据导师招生名额和申请者的考核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三)院部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站公示考核成绩和拟录取情况。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院部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院部公示结束后,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院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并附相关申请审核材料报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汇总各院部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审批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申请-考核”制研究生占用导师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仍可报考当年的普通招考。

第五章保障机制

第十四条  实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应当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详细记录考核过程,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申请-考核”制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第十五条  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招生违规行为,经查属实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属于考生问题的(如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等),对未入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且5 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属于工作人员或导师问题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导师招生资格。

第十六条  学校研究生院和纪委、监察处组成巡视组,对招生过程进行监察督导,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研究生院同时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未通过初审或综合审核,可转“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的,以教育部当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原标题:2020年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2020年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发博士研究生教育活力,规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程序,培养选拔高质量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当符合我校当

2021年河南中医药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录取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1年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工作,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录取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的原则,充分体现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下,根据本录取实施方案,由院部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017年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各院系实施细则

各院系实施细则点击相关网址链接查询。院系名称实施细则网址链接历史学院http://www5..cn/lsxy/zsjy/bsld/4028e4c0516bd4ae59cc085b.html物理工程学院http://www5..cn/wuli/yjsjx/4028e4c0583c7fadd4cd2129.html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h

2020年河南工业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南工业大学2020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探索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符合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律的机制与模式,扩大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我校拟

2020年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根据我校2020年博士招生工作进度安排,经外语、基础综合、专业课初试,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已拟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复试及调剂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指导思想  充分有利于学生科研业务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增加科研产出,有利于学科发展建设。接收调剂生导师的科研工作方向,应与调剂生的学术基础及后续科研发展方向相吻合、相匹配。  工作流程  1、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

2020年河南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实施方案

为做好本年度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招办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录取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

2022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校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厅〔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

2018年郑州大学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各院系实施细则

各院系实施细则点击相关网址链接查询。院系名称实施细则网址链接历史学院http://www5..cn/lsxy/info/1029/2814.htm物理工程学院http://www5..cn/wuli/info/1006/2048.htm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http://www5..cn/hxxy/info/1024/2

2022年河南中医药大学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学校性质、办学地点学校全称:河南中医药大学国标代码:10471层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二、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一)招生对象。中医学术传承人。(二)报名条件。户籍在河南省且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中医传承人专业技术能力条件之一者:1.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

郑州科技学院 2022 年 单独考试招生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郑州科技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办考院?2022?100号)文件要求,郑州科技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采用线上进行,并贯彻“公开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一、考核科目考核科目为文化基础综合和职业基础综合(职业技能)两科。其中文化基础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