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广厦学院。校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1号。 第三条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上级
为给我校学生提供正规化、系统化学习跨学科专业知识,拓宽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提高学历、获得国家重点大学热门专业本科第二学历和学位的需求,提高未来就业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我校与哈尔滨工程大学合作,现开展本科第二学历招生工作,面向全校本科学生招生。一哈尔滨工程大学简介哈尔滨工程大学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大将陈赓被任命为第一任
为给我校学生提供正规化、系统化学习跨学科专业知识的机会,达到拓宽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提高学历、获得国家重点大学热门专业本科第二学历和学位的需求,提高未来就业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我校与哈尔滨工程大学合作,现开展本科第二学历招生工作,面向全校本科学生招生。哈尔滨工程大学简介哈尔滨工程大学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大将陈赓被任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程大学(简称为“哈工程”),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邮编为150001。第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广厦学院。校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1号。 第三条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上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学院,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第三条学校实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方式。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广厦学院(原哈尔滨商业大学广厦学院)。校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开发区学院路1号。第三条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学校普通教育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学科特点和招生需求,学校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一、招生对象相关省(区、市)确定的具体实施区域内农村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工类高中毕业生。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通知》(教学司[2021]12号)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学校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录取工作并制定此招生简章。一、招生对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具备外语类保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