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考生:根据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复试录取办法规定,为确保2020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录取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转递人事档案6月20日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将人事档案寄达各学院党委(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
有关考生:根据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复试录取办法规定,为确保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录取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转递人事档案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于5月16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各学院分党委。考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人事档案所在保管机构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
相关考生:根据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复试录取办法规定,为确保2019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录取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转递人事档案5月16日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将人事档案寄达各学院党委(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
有关考生:根据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复试录取办法规定,为确保201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录取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签订协议书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2016年5月31日前按协议书签订要求,将签好的协议书寄达我办。转递人事档案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2016年6月15日前将档案转递至各拟录取学院党委。应届生档案未齐的,需按要
有关考生:根据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复试录取办法规定,为确保2017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录取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转递人事档案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于6月5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各学院分党委,否则将不予寄发《录取通知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分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
有关考生:根据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复试录取办法规定,为确保2018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录取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转递人事档案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于5月29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各学院分党委。考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人事档案所在保管机构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
有关考生:根据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复试录取办法规定,为确保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录取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转递人事档案5月29日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将人事档案寄达各学院党委(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
成绩查询说明(一)成绩查询时间和方式。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预计将于2月20日后统一对外公布,查询方式如下:查询链接(二)成绩复查说明。所有成绩均已作了认真复核和校对,考生如仍对成绩有疑问,可向我办提出书面成绩复核申请。经审查同意,统考科目由我校收集汇总后上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办组织专人进行统一复查。(三)成绩复查范围。复查仅限答
一、录取分数线(1)申报交通类专业:低分数线300分。(2)申报机械类和电气类专业:低分数线260分。二、录取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如下细则:(1)中考成绩达到400分以上者免试录取。(2)申报交通类专业,达到300分而低于400分的考生,需面试。(3)申报机械类和电气类专业,达到260分而低于400分的考生,需面试。(4)德智体美劳综合考量。同
2018年我校与江夏学院等8所省内高校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招收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0名(招生指标单列)。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取得我校学籍,由我校与联合培养单位共同培养与管理,享受我校在校生待遇外,联合培养单位另配套相应待遇(详见《联合培养实施细则》),毕业时按照我校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联合培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联合培养专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