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医科大学关于报送博士后招收计划的通知

2019-01-09 11:40  中国医科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申报流程
  • 二、合作导师要求
  • (一)合作导师应为在职博士生导师,通过2018年度研究生院组织的博士导师年审的博导,具备2019年度招收博士后的资格。
  • (二)目前主持有在研的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指导师资博士后的合作导师现在研经费需超过40万,且最多按照每40万元指导一名师资博士后的指标进行分配。
  • (三)2019年度起拟启动博士后合作导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与下一年度博士后招收指标相挂钩。
  • 三、关于博士后招收集中性问题的说明
  • (一)博士后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人员的学科方向不受导师本人博士招收学科的限制,在具备合作研究需求的情况下,在我校七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均可招收博士后。
  • (二)博士后合作导师不能单独作为本人指导博士毕业生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如确因研究需要,可与另一合作导师协商在明确成果产出归属的情况下,共同作为合作导师联合指导该博士后人员。
  • (三)博士后招收类型
  • 1.师资博士后:指学校根据学科发展和后备师资的培养需要,招收培养的高水平科研人员,在站2年内由学校或临床学院发放师资博士后薪资,优秀师资博士后出站后可视学校岗位情况优先录用为我校师资。
  • 2.项目博士后:指合作导师根据其项目研究需要,由合作导师出资、博士后本人自筹经费等形式招收的博士后。
  • 四、博士后申请条件及出站要求
  • (一)申请条件
  • 1.我校博士后申请者应近3年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2.师资博士后入站另需满足下列条件:
  • (1)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的学术论文;
  • (2)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
  • (3)我校所有新近招聘的博士师资经合作导师及学院同意后,可申请纳入师资博士后培养体系进行培养,且进站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 (4)各学院及合作导师可根据本学科或本领域的具体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入站条件。
  • 3.项目博士后入站另需满足合作导师相关要求。
  • (二)在站时间
  • (三)出站要求
  • 1.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及以上项目,或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影响因子≥5.0(或Ⅰ区)论著1篇或影响因子≥3.0(或Ⅱ区)论著2篇。
  • 2.项目博士后:由合作导师制定考核标准。
  • 五、博士后福利待遇
  • (一)我校待遇
  • 1.师资博士后
  • 2.项目博士后
  • (二)辽宁省待遇
  • 1.凡满足条件已入站的博士后人员由辽宁省提供连续两年,每年5万元的津贴。
  • 2.凡满足条件的全球大学排名前200的高校博士毕业生,入站后,辽宁省一次性提供20万津贴。出站后,如与我校签署5年期聘用协议,另提供30万津贴。
  • 六、申报要求
  • (一)申报网址
  • (二)合作导师网上填报
  • 1.填报时间:2019年1月8日-2月16日16:00。
  • 2.对于首次填报的博士后合作导师,需在申报系统中填报自己的详细信息及拟招收情况。
  • 3.对于曾经填报过信息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原个人信息保留在系统内,本次仍需填报2019年拟招收各类博士后人数,如其他信息发生变化均可在确认提交前进行修改。
  • 4.请各位合作导师在确认提交前仔细核对相关信息,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个人修改。
  • (三)各院资格审核
  • 1.时间:2019年2月17日-2019年2月22日进行资格审核。
  • 2.学院相关负责人员请于审核期内登录平台(登录名及密码单独另行通知),对各学院专家填报信息进行审核。
  • 3.各学院在系统内打印《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月26日前提交-学校人事处1505室。
  • (四)学校审核

各二级学院及博士后合作导师: 

为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校从事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和发展,加强学术交流,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灵活机制,为我校培养后备师资力量,根据《中国医科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启动申报2019年博士后招收计划。

一、申报流程

请拟招收2019年博士后的合作导师在网上申报系统内进行申报,所在二级学院要按要求严格进行核查,并在平台审批后报学校审核备案。

二、合作导师要求

合作导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合作导师应为在职博士生导师,通过2018年度研究生院组织的博士导师年审的博导,具备2019年度招收博士后的资格。

(二)目前主持有在研的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指导师资博士后的合作导师现在研经费需超过40万,且多按照每40万元指导一名师资博士后的指标进行分配。

(三)2019年度起拟启动博士后合作导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与下一年度博士后招收指标相挂钩。

三、关于博士后招收集中性问题的说明

(一)博士后合作导师招收博士后人员的学科方向不受导师本人博士招收学科的限制,在具备合作研究需求的情况下,在我校七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均可招收博士后。

(二)博士后合作导师不能单独作为本人指导博士毕业生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如确因研究需要,可与另一合作导师协商在明确成果产出归属的情况下,共同作为合作导师联合指导该博士后人员。

(三)博士后招收类型 

1.师资博士后:指学校根据学科发展和后备师资的培养需要,招收培养的高水平科研人员,在站2年内由学校或临床学院发放师资博士后薪资,优秀师资博士后出站后可视学校岗位情况优先录用为我校师资。

2.项目博士后:指合作导师根据其项目研究需要,由合作导师出资、博士后本人自筹经费等形式招收的博士后。

四、博士后申请条件及出站要求 

(一)申请条件

1.我校博士后申请者应近3年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师资博士后入站另需满足下列条件:

(1)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的学术论文;

(2)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

(3)我校所有新近招聘的博士师资经合作导师及学院同意后,可申请纳入师资博士后培养体系进行培养,且进站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4)各学院及合作导师可根据本学科或本领域的具体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入站条件。

3.项目博士后入站另需满足合作导师相关要求。

(二)在站时间

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满2年未出站需申请延期,延期根据博士后研究项目的需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延期,超过3年未出站者,按退站处理。

(三)出站要求

1.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及以上项目,或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影响因子≥5.0(或Ⅰ区)论著1篇或影响因子≥3.0(或Ⅱ区)论著2篇。

2.项目博士后由合作导师制定考核标准。

五、博士后福利待遇 

(一)我校待遇

1.师资博士后

师资博士后工资标准为税前每人每年18万元,资助期为2年。同时,提供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2.项目博士后

项目博士后在站期间工资待遇由合作导师与博士后协商确定或按协议执行。

(二)辽宁省待遇

1.凡满足条件已入站的博士后人员由辽宁省提供连续两年,每年5万元的津贴。

2.凡满足条件的全球大学排名前200的高校博士毕业生,入站后,辽宁省一次性提供20万津贴。出站后,如与我校签署5年期聘用协议,另提供30万津贴。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网址

(详见附件1: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二)合作导师网上填报

1.填报时间:2019年1月8日-2月16日16:00。

2.对于首次填报的博士后合作导师,需在申报系统中填报自己的详细信息及拟招收情况。

3.对于曾经填报过信息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原个人信息保留在系统内,本次仍需填报2019年拟招收各类博士后人数,如其他信息发生变化均可在确认提交前进行修改。

4.请各位合作导师在确认提交前仔细核对相关信息,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个人修改。

(三)各院资格审核

1.时间:2019年2月17日至2019年2月22日进行资格审核。

2.学院相关负责人员请于审核期内登录平台(登录名及密码单独另行通知),对各学院专家填报信息进行审核。

3.各学院在系统内打印《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月26日前提交至学校人事处1505室。

(四)学校审核

招收计划经学校审核后,于3月1日统一发布中国医科大学2019年博士后招收简章,进行2019年度中国医科大学博士后人员的招收。

 

如有任何疑问及已上传信息后有个别信息需要修改可以联系学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员或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赵老师 吴老师

电话:(024)31939638

附件: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人事处     

2019年1月8日   

原标题:2019年中国医科大学关于报送博士后招收计划的通知

2019年中国医科大学关于报送博士后招收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博士后合作导师:为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校从事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促进我校学科建设和发展,加强学术交流,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灵活机制,为我校培养后备师资力量,根据《中国医科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启动申报2019年博士后招收计划。申报流程请拟招收2019年博士后的合作导师在网上申报系统内进行申报,所在二级学院要按要求严格进行核查,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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