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技工学校招生章程

2019-07-13 08:34  灵宝市高级技工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技工学校章程》,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技工学校,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技工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技工学校,“世界一流技工学校建设”A类高校。
  • 第三条 颁发证书:凡具有天津技工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技工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第四条 天津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 (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 (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统筹各学院在各负责省(区、市)的招生宣传工作;
  • (七)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 (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 (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9年天津技工学校计划招收本科生495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 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 第十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天津技工学校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技工学校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技工学校,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技工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技工学校,“世界一流技工学校建设”A类高校。

  学校法定住所为灵宝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

  第三条 颁发证书:凡具有天津技工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技工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天津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统筹各学院在各负责省(区、市)的招生宣传工作;

  (七)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完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9年天津技工学校计划招收本科生495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学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

  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技工学校班等招生。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天津技工学校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原标题:2019年天津技工学校招生章程

2019年天津技工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技工学校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技工学校,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技工学

2022年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院单独招生改革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单独招生工作,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022年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一)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二)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一)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

2022年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于1999年批准设立的全国首批高职院校,现为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河南省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院校、河南省“双高”工程建设院校、河南省首批“双创”教育示范校、豫西高职教育集团和豫晋陕黄河金三角职教集团依托院校,综合办学实力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2021年我院在全国高校就业

2022年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试公告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办考院〔2022〕100号)要求,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复杂,我院及时调整2022年单招考试工作方案,采取网络远程考试、考生就地就校就家参加考试的方式,最大限度减少考生跨区域流动和非必要的聚集,降低因考试可能引起的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考试前的准备工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

2022年三门峡市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2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河南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三门峡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对象(

2022年三门峡市取消中招体育考试的通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组织中招体育考试存在较多的风险,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取消2022年我市中招体育考试,九年级成绩不计入中招考试总成绩,现七年级中招体育考试过程性评价不再举行,按15分计入中招考试总成绩。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按要求开齐开足体育课,严格落实学生每天校园1小时体育活动,确保在特殊情况下学生锻炼常态化

2022年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报考专业代码

学校代码:6275序号院部招生专业报考专业代码学制收费(元/年)1食品园林学院园林技术(园林景观方向)D1342002●食品智能加工技术D2342003●风景园林设计D3342004药品经营与管理D4342005水净化与安全技术D5342006水净化与安全技术(化工方向)D6342007智能控制技术(智能冶炼方向)D7342008汽车学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2022年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试系统操作注意事项

经过线上模拟考试,考生在进行系统操作时要注意以下事项:一、登录学习通问题1.登录时严格按照考试考生指南,选择其他方式登录,输入学校fid“190568”或者“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试”。2.出现多单位的考生,进入学习通,点击【我】,点击【头像】,点击【账号管理】,接着点击【单位设置】,找到“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试”,从右边往左滑动,设置为【设为默认

2022年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情况的说明

近期,部分考生对我院2022年单招录取工作咨询较多,为了回应社会关切,学院在此公开对2022年单招录取情况予以说明。一、2022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4500人,报考考生8546人,平均录取率仅为52.7%,而且各专业报考人数比例不均衡,有些专业(如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招生计划80人,报考人数414人)报考学生人数和招生计划高达5:1,导致报考人数相对集中的专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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