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019 年第二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申请条件
  
符合《同济大学2019 年第二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
  
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的考生,请按照《同济大学2019 年招收攻读非全日制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所要求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报考。
  
二、申请材料
  
请申报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普通招考和工程博士)在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报名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同时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寄送至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寄送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4800号交通运输工程学院(通达馆)456室黄老师收,邮编201804,电话021-69589879,请注明2019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
  
申请材料提交如下(添加封面和目录,1-9  按顺序装订成册):
  
1. 《同济大学2019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 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A4 纸打印);
  
2.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my.***.c )上申请)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 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仅限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 CI、EI、 CI 检索,必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
  
5. 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6. 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具体格式可从同济研招网-信息查询中下载,用A4 纸打印);
  
  
7.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8. 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 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接受其报名。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
  
四、确认导师
  
申请人在申请之前须与博士生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可以接收。学院当年招收博士生导师名单见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同济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目录》。
  
五、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和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材料审核成绩,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人员名单。
  
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材料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包括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申请材料所反映出来的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材料审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学院各专业方向根据评价标准、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情况等确定合格分数线。材料审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考核。
  
六、资格复审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
  
  
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七、复试
  
我院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安排如下:
  
1. 复试内容:
  
(1)1门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包含两部分内容:专业基础和专业内容。专业基础包括力学类(弹性力学)、数学类(运筹学)、信息类(信息论)三类,考生可以任选三类中的一类;专业内容为考生所报考学科方向对应的专业知识。
  
(2)综合考核满分200分,具体包括专业外语(笔试,满分20分)、外
  
语口语和听力(面试,满分30分)、专业综合(形式为面试或面试与笔试结合,
  
满分150分)。
  
2. 复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八、拟录取及公示
  
1. 录取原则: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比例将在复试前公布。考生的专业课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各专业方向规定的低分数要求;在此前提下,以总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根据总成绩和各学科名额,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生效。
  
3. 调档及政审等工作,请等待学校研招网的通知。
  
九、其他事项
  
1. 入学时间:2019 年9 月。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特别提醒,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2.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018.11
 
	原标题:2019年同济大学第二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交通运输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