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文件精神,鼓励广大大学生应征入伍报效祖国,学校从2019年普通推免总额中单列5个名额,给予退伍后复学的2019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退伍本科学生,按本实施细则进行单独推免排序,确定推荐免试直研名额。为确保公平公正,特制订实施细则如下:
一、成立退伍复学本科生推免工作小组
校武装部成立退伍复学本科生推免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孟祥栋
组 员:赵 俊 许 烁 汤琳夏 韩 晶 袁 野
二、时间节点
1.
9
月
10
日
,公布上海大学退伍本科生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实施细则。
2.
9月
10
日
-12日,报名填写《上海大学2019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3.
9
月
1
3
日
(下班前),各学院将退伍学生推荐表汇总至校武装部。
4.
9
月15日
,校武装部审核公示并报教务处。
5.
9
月
19
日
-
9
月
25
日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终确定推免生名单。
6.
9
月
25
日
起,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网上支付。
三、推荐资格
1.参照《关于做好推荐2019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上大内【2018】186号)条件要求,并在部队期间表现良好。
2.在部队有突出表现(如荣立个人三等功、获连级及以上嘉奖或表彰、获优秀士兵荣誉、参加重大演习或专项行动、获集体三等功,等),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至“理工类、艺术类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2.9,人文类、经管类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0,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并须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定。
四、单独排序个人综合绩点计算方法
1.本人成绩平均绩点A
2.部队立功
3.学校奖学金C
4.专业权重系数D(X)
单独排序个人综合绩点=A×D(X)+ +C
D(X):理工类、艺术类专业为1,人文类、经管类专业为0.94
: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者为0.1,获连级及以上嘉奖或表彰者为0.06,获优秀士兵荣誉者为0.04,参加重大演习或专项行动者为0.03,获集体三等功者为0.02(如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者,分值可累加)。
C:获得过一等奖学金者为0.3,获得过二等奖学金者为0.2,获得过三等奖学金者为0.1(多次获奖者按高奖计算)。
五、实施方法
1.符合条件的退伍学生,向所在学院(系)提出书面申请(推荐表),经学院(系)审核后提交校武装部。
2.退伍复学本科生推免工作小组对各学院(系)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排序。
3.校武装部根据退伍复学本科生推免工作小组的意见,对综合评审排序及具体得分情况进行公示。
六、申请材料
1.个人成绩大表
2.推荐表
3.部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学校奖学金证书复印件
七、弄虚作假者一经被发现,将取消其直研资格。
武装部联系人:袁 野
联系电话:66132454、
办公室:宝山校区东门武装部203室
上海大学武装部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