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2018-11-21 15:10  南京医科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原则
  • 二、申请条件
  •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 2、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 3、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 4、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 三、申请材料
  • 1、《报考登记表》一份(网报后打印,须经所报考导师签字同意报考);
  •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
  • 4、本科(如有)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如有);
  •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如有);
  • 9、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按统一格式,密封后提交);
  • 10、同等学力考生另请提交以下材料:
  • ①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 ②副高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 ③硕士主要学位课程成绩单一份;
  • ④有关科研项目或成果复印件一份。
  • 四、招生程序
  • (一)报名
  • (1)网上报名时间:11月20日-12月10日
  • (二) 材料寄送
  • (三) 材料审核
  • (四) 综合考核
  • 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 ①专业外语测试(占50%):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
  • ②专业课测试(占50%):根据各二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 2、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 (1)科研思维考核(满分60分):阅读文献,撰写报考导师指定内容的科研设计;
  • (2)实践操作能力(满分40分):实验/操作技能考核。
  • 3、综合答辩(满分100分)
  • (五)成绩计算
  • 1、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综合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妥善留存备查。
  • 2、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2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综合答辩成绩×30%。
  • 3、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 (六) 公示与录取
  • (1)学院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研招在线网站公示。
  • (2)经政审、调档等流程后,2019 年6月份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 五、其他

2019年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根据校研究生院相关通知,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培养目标等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原则

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将充分发挥专家组和导师的作用,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全面考查,强化对申请人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等方面的考核,科学选拔人才。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6通过(≥450分);

IELTS≥6.0。

3、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4、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三、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至所报考学院:

    1、《报考登记表》一份(网报后打印,须经所报考导师签字同意报考);

    2、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

    4、本科(如有)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如有);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如有);

    9、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按统一格式,密封后提交);

    10、同等学力考生另请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②副高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③硕士主要学位课程成绩单一份;

 ④有关科研项目或成果复印件一份。

    申请者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11月20日-12月10日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二) 材料寄送

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于201812月15日前邮寄至:苏州市立医院(北区),具体地址为:苏州市广济南路242号科教科。邮政编码:215008。 

(三) 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时间:201812月22日前完成。

 “资格审查小组”(以学院或学系为单位,含3-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对初审通过的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5)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资格审查评分应包含学术背景20%、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学术成果40%和综合素质20%。

(四)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综合能力考核和综合答辩。

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形式:闭卷,时间3小时。

内容:

①专业外语测试(占50%):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

②专业课测试(占50%):根据各二级学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2、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形式:性,时间5天内完成。

内容:

1)科研思维考核(满分60分):阅读文献,撰写报考导师指定内容的科研设计

2)实践操作能力(满分40分):实验/操作技能考核。

3、综合答辩(满分100分)

    形式:研究生院或学院组织成立综合答辩专家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3名为学术型博士生导师),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

内容:基于考生完成的科研设计等材料,对考生综合能力进一步考核,提出专业问题,要求考生现场作答,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国语应用能力等。

)成绩计算

1、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综合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妥善留存备查。

2、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2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综合答辩成绩×30%。

3、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公示与录取

1)学院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研招在线网站公示。

2)经政审、调档等流程后,2019 6月份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

通讯地址:苏州市广济南路242号苏州市立医院(北区)科教科

  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0512-62363517

附属苏州医院

2018 年1120 

 

原标题:2019年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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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根据校研究生院相关通知,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培养目标等制定以下实施细则:原则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将充分发挥专家组和导师的作用,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全面考查,强化对申请人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等方面的考核,科学选拔人才。申请条件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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