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招生章程(收费标准、填报志愿、联系电话、录取结果)

2019-07-04 15:03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英文译名:HunanInternationalEconomicsUniversity,国标代码:12303,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 第三条 学校按照服务地方经济和市场需求的思路进行学科专业布局,现有9个二级学院,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八个学科门类,开设有46个本科专业,9个专科专业。
  •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实施组,负责制定本校招生事业计划、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并组织和落实招生录取工作;设立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 第六条 2019年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区)组织全日制统招本科层次和全日制统招专科层次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 第七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和朝鲜语。
  • 第八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 第九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身高要求。
  •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最新文件精神执行。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关于考生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再次排名。
  •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确定。
  • 第十三条 学校对各考生相关科目、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按规定加分考生或降分考生均无特殊要求,统招本科和专科的招生计划优先满足考生第一志愿。
  •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体育类、表演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专业的考生,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联考成绩为准;我校未组织校考的其他省市考生专业成绩以其所在省市联考成绩为准;山东省、江西省已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且成绩合格方能填报志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湖南省考生,在征集志愿时只录取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
  •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市、区)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将在录取结果审核确定后的24小时内予以公布。学校网站地址:http://zs.hieu.edu.cn。
  • 第十七条 学校本科、专科、国际项目招生专业见附表,学费标准待定,所有专业严格按照学校2019年上报湖南省发改委备案并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 第十八条 学校在本科会计学专业下设ACCA方向班,从2019级所有本科新生(不含艺术、体育、职高生)中选拔,文理不限。为践行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学校引入优质的教学资源和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邀请国内外教育专家、归国博士组成教研组研究制定特色课程计划,所有特色课程教材均采用国外原版或翻译版教材;外语和专业课程由经验丰富的教师团队讲授,海归教师和外籍教师搭配授课,采用阶段式教学,进行小班授课。招生专业涵盖经、管、文、法、艺术等学科门类,本科招生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国际商务、工商管理、投资学、法学、市场营销、商务英语、财务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科招生专业为:会计、工商企业管理、艺术设计。
  • 第十九条 奖学金、助学金:学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设置校奖学金,校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500-3000元/人。
  • 第二十条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的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手续,贷款金额为8000元/年,学工处学生科负责办理学生助学贷款在学校的相关事宜。
  •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学校每年在校内为学生提供100个左右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提出勤工俭学申请,经批准后利用课余时间上岗,月报酬400-600元不等,一般按10个月发放。校外勤工助学的管理工作由学工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和招生就业处共同负责。
  • 第二十二条 学校倡导并提供条件帮助每位学生在读期间-少获取一项专业技能资格认证。
  • 第二十三条 学校颁发的是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部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731-88100988,地址: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园,邮编:410205。
  • 第六章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
  • 第七章 附则
  •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全日制统招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英文译名:Hunan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University,国标代码:12303,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按照服务地方经济和市场需求的思路进行学科专业布局,现有9个二级学院,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八个学科门类,开设有46个本科专业,9个专科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实施组,负责制定本校招生事业计划、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并组织和落实招生录取工作;设立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 2019年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区)组织全日制统招本科层次和全日制统招专科层次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七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和朝鲜语。

第八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九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身高要求。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新文件精神执行。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关于考生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再次排名。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学校对各考生相关科目、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按规定加分考生或降分考生均无特殊要求,统招本科和专科的招生计划优先满足考生第一志愿。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体育类、表演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专业的考生,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联考成绩为准;我校未组织校考的其他省市考生专业成绩以其所在省市联考成绩为准;山东省、江西省已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且成绩合格方能填报志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湖南省考生,在征集志愿时只录取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市、区)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将在录取结果审核确定后的24小时内予以公布。学校网站地址:http://zs.***.cn

 

第六章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 学校本科、专科、国际项目招生专业见附表,学费标准待定,所有专业严格按照学校2019年上报湖南省发改委备案并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八条 学校在本科会计学专业下设ACCA方向班,从2019级所有本科新生(不含艺术、体育、职高生)中选拔,文理不限。为践行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学校引入优质的教学资源和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邀请国内外教育专家、归国博士组研组研究制定特色课程计划,所有特色课程教材均采用国外原版或翻译版教材;外语和专业课程由经验丰富的教师团队讲授,海归教师和外籍教师搭配授课,采用阶段式教学,进行小班授课。招生专业涵盖经、管、文、法、艺术等学科门类,本科招生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国际商务、工商管理、投资学、法学、市场营销、商务英语、财务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科招生专业为:会计、工商企业管理、艺术设计。

第十九条  奖学金、助学金:学校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设置校奖学金,校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500~3000元/人。

第二十条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的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手续,贷款金额为8000元/年,学工处学生科负责办理学生助学贷款在学校的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学校每年在校内为学生提供100个左右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提出勤工俭学申请,经批准后利用课余时间上岗,月报酬400-600元不等,一般按10个月发放。校外勤工助学的管理工作由学工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和招生就业处共同负责。

第二十二条  学校倡导并提供条件帮助每位学生在读期间至少获取一项专业技能资格认证。

第二十三条  学校颁发的是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部门: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731-88100988,地址: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园,邮编:410205。 

网址:http://zs.***.cn

E-Mail:hnce8100988@***。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全日制统招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二〇一九年四月

 


原标题:2019年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简章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批复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的招生计划,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3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普通高

2021级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新生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1级新生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专业类别和名称学科专业分类学费住宿费代收费合计备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教材费空调维护费体检费(多退少补)一、经法教管类1、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与贸易类8,505.002、财政学财政学类8,505.003、税收学财政学类8,505.004、金融学金融学类8,505.005、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类8,505.006、会

2022年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春季学期学生开学报到须知

一、开学报到时间1.2022年2月19、20日,报到入学;2.2022年2月21日,全校正式上课。*特别提醒:请勿提前或延迟返校报到!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需在相关学院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经准假后方能生效。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时限未返校者,视为自动退学处理。二、返校报到条件1.完成假期自我健康监测,每日登陆易班APP进行健康打卡,记录开学

2022年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试如何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考生须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包括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学院将把考生信息与考生高考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如出现不符合现象,将不安排参加考试,请各位考生在填报

2019年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招生章程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英文译名:HunanInternationalEconomicsUnive

2022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2022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深入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以下简称涉外学院)国标编码12656,成立于2002年6月,是经湖南

2022年长沙涉外旅游职业中专春季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长沙涉外旅游职业中专创建于1992年,是经市教育局批准,湖南省教育厅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位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域。学校交通便利,毗邻长沙黄花国际机场、长沙高铁站及长沙地铁三号线、六号线、有114、808、X108路等多条市内公交路线通过。学校紧扣“以生为本,立德树人”的办学思想,围绕“慧眼看

2013年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英文译名:HunanInternationalEconomicsUniversity,国标代码:12303,

2018年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招生章程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英文译名:HunanInternationalEconomicsUnive

2022年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结合学院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为湖南司法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