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信息(报名条件、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2019-04-17 14:33  华东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招生计划
  • 1.公费师范专业:山西、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 2.其他专业(不含公费师范专业):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等。
  • 二、报名条件
  • (1)考生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 (2)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 三、报考程序
  • 1.网上报名
  • (1)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申请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户籍学籍信息等。
  • (2)考生本人身份证(含正反面)。
  • (3)其他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
  • 2.各省(区、市)负责审核考生户籍、学籍等报名资格条件。
  • 3.学校审核
  • 4.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 5.填报志愿
  • 6.高考录取
  • 四、注意事项
  • 1.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的报名、审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过程中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校专项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 3.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适合专业。
  • 4.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 6.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2019年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 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为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国家和教育部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工作部署,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计划

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招生省份和专业见下表(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1.公费师范专业:山西、内蒙古、福建、山东、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招生专业

科类要求

招生专业

科类要求

汉语言文学

文科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科

英语

文科

物理学

理科

历史学

文科

化学

理科

思想政治教育

文科

生物科学

理科

学前教育

文科

地理科学

理科

特殊教育

文科

 

 

2.其他专业(不含公费师范专业):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等。

招生专业

科类要求

招生专业

科类要求

工商管理类

文科

心理学类

理科

公共管理类

文科

物理学类

理科

新闻传播学类

文科

化学

理科

哲学

文科

生物科学类

理科

政治学类

文科

地理信息科学

理科

法学

文科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理科

社会学类

文科

生态学(类)

理科

教育学类

文科

电子信息类

理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报考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考生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n/gxzxb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4月26日。考生须上传申请材料至报名系统,上传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得采用翻拍件,以确保申请材料清晰可读;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申请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户籍学籍信息等。

(2)考生本人身份证(含正反面)。

(3)其他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

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到我校。

2.各省(区、市)负责审核考生户籍、学籍等报名资格条件。

3.学校审核

学校将依据考生高中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实践表现、特长展示和证明等申请材料,综合评定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公示初审合格名单。

4.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学校根据各省份初审合格入选人数和科类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cn)公布。

5.填报志愿

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按自愿原则,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和要求以及我校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

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6.高考录取

学校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投档名单,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专业志愿和学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原则录取专业。如生源不足,招生计划将调整到生源较好的省份,或转入其他批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终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的报名、审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过程中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校专项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4.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6.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2019年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cn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cn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原标题:2019年华东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2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一览表

2022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一览表类型资格相关材料报考地备注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大数据中心在线核验(提供学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留档)学籍(原毕业)学校或户口所在区非本市户口学生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1.学生父母一方《上海市居

2022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将于3月1日开始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本市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1〕55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21〕37号)文件规定,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将于3月1日(星期二)开始。一、符合

2022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各区信息确认安排一览表

2022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各区信息确认安排一览表区单位地址咨询电话交通工作时间(2022年3月13日-14日)黄浦区凤阳路152号(跨区生)凤阳路186号(往届生、返沪生63271614)地铁1、2、8号线,公交21、15、18930、46、518、20等、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30徐汇区百色支路28号、824路上午9:

2022年东华大学(学校代码:5)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须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及缴费日期:2021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数据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重复报名)和2021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网址:http://yz..cn或http://yz.。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咨询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咨询的通知作者:华师研招|发表时间:20210922|浏览次数:278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上海市考试院)时间:2021年9月27日(周一)9:00-15:00网址:东方网(http://www.)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教育部)时间:2021年9月24日(周五)9:00-15:00网

2022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日程表

2022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日程表日期内容对象1月6日至2月28日(寒假除外)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报名材料核对区招考机构3月1日至10日全市在校应届初三学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初中学校、学生3月5日至10日往届生、返沪外省市初中毕业生网上报名区招考机构、学生3月13日至14日回户籍地(居住地等)报名学生信息确认;往届生和返沪外省市初中毕业生报名材料核对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问答

1.2022年本市春季考试招生院校有哪些特点?春季考试招生(以下简称“春招”)是上海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模式既很好地体现了院校的办学特色,又充分尊重了考生的专业志愿。参与2022年春招的25所院校均为市属本科院校,招生专业均为学校的特色专业或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2.2022年填报春考志愿的资格是什么?考生的春考(语文、数学、外语)统一文化考试成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最低成绩控制线

经市教委审定,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最低成绩控制线为:256分。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采用“统一文化考试+院校自主测试”的招生模式。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志愿填报最低成绩控制线,其中应届高三考生还须取得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科目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全部合格成绩,

2022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即将开始

为进一步深化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做好普通高校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2号)文件精神,2022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将于2022年3月11日-12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3月11日(9:00-22:0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本实施办法所指的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以下简称专科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含中本贯通)(以下简称三校生高考)、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等。一、报名条件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