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信息(报考条件、填报志愿、收费标准)

2019-11-25 09:57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8〕46号)的有关规定,现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 第二条学院全称: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522;学院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西路2号。
  •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 第六条 学院成立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考试院的有关对口自主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我院对口自主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方案,领导、组织对口自主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对口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口自主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协调办公室、宣传组、测试工作组、督查组、财务组、网络中心及保卫等。
  • 第七条 学院招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 第八条 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原则上在广西范围内均实施对口自主招生,具体对口自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当年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 第九条 报考条件:已经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
  • 第十条考试:报读我院2019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含2+3直升考生),必须参加我院所在的2019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单独/对口考试招生联盟举行的联合测试。
  •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 第四章 报读考试
  • 第五章相关录取规则
  • 第十一条 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 第十二条 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 第十三条 报读我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填报我院志愿。
  •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 1.根据自治区考试院的投档,我院按照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优先录取考生第一专业,第一专业一录满的,按第二专业录取,依次类推,-计划录满为止。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技能竞赛获奖学生优先录取。不参加测试或者测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 2.每轮投档后,我院将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 3.“2+3”直升考生,是指经中职学校、我院及教育厅盖章的《2017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名单中的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优先录取考生填报志愿的第一专业。不在名单中的考生,不予录取为我院“2+3”直升学生。
  •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按(桂招考委〔2018〕17号)《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六条录取名单公示
  • 第十七条发放录取通知书
  • 第十八条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报到入学。
  •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符合高校招生体检要求、确实不适合本专业学习的新生,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二十条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也未向学院请假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院不予注册学籍。
  • 第五章 收费标准
  • 第六章 其他
  •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费用。学院主要收取学费、住宿费以及代收教材费。具体收费以录取通知书、入学指南告知的标准为准。
  • 第二十二条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的资助政策体系。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当地县(市)教育局资助办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 第二十三条 学生按规定学完所有课程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

2019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8〕46号)的有关规定,现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学院全称: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522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西路2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考试院的有关对口自主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我院对口自主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方案,领导、组织对口自主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对口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口自主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协调办公室、宣传组、测试工作组、督查组、财务组、网络中心及保卫等。

第七条  学院招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原则上在广西范围内均实施对口自主招生,具体对口自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当年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报读考试

第九条 报考条件已经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

第十条考试:报读我院2019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含2+3直升考生),必须参加我院所在的2019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单独/对口考试招生联盟举行的联合测试

 

第五章相关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报读我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填报我院志愿。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1.根据自治区考试院的投档,我院按照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优先录取考生第一专业,第一专业一录满的,按第二专业录取,依次类推,至计划录满为止。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技能竞赛获奖学生优先录取。不参加测试或者测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 每轮投档后,我院将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3. “2+3”直升考生,是指中职学校、我院及教育厅盖章的《2017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名单中的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优先录取考生填报志愿的第一专业。不在名单中的考生,不予录取为我院“2+3”直升学生。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按(桂招考委201817号)《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在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第十七条发放录取通知书

院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院校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第十八条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报到入学。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符合高校招生体检要求、确实不适合本专业学习的新生,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也未向学院请假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院不予注册学籍。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费用。学院主要收取学费、住宿费以及代收教材费。具体收费以录取通知书、入学指南告知的标准为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的资助政策体系。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当地县(市)教育局资助办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生按规定学完所有课程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学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8-2112388,0778-2109169(兼传真);

咨询QQ:    

网址:http://www.***.cn;

电子信箱:hczyxy@***;

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西路2号;

邮政编码:547000。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2月26日


终审:gxxdzsc001
原标题:2019年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2022年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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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章(河池校区)

一、学校简介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是1979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原校名为“广西供销学校河池分校”,1988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广西河池供销学校”,2006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规范更名为“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被自治区教育厅认定为四星级学校。学校设有河池和南宁两个校区,河池校区位于河池市金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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