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国家助学贷款是根据国家政策,利用银行信贷资金资助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办理贷款时间地点:时间:2019年12月11日周三13:00地点:
各位考生、家长:感谢您关注我校!我校预计将在2月中下旬公布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包含报名信息、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内容,请各位考生和家长耐心等待,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掌握政策动向。
各二级学院:为积极配合做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受理准备工作,履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的职责和义务,按照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要求,针对生源地贷款学生,请各学院在6月底前认真完成以下工作:办理“未在学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说明”通知有续贷意向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于6月底前在学校官网学工部网页下载并填写《关于未在学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说明》,
各位2017级新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从2014年起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根据上海市财政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硕士研究生需交纳学费8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如有家庭经济情况困难、无力完成入学学费缴纳的同学,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目前贷款形式分为两种: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贷款。生源地贷款在未开学之前,
各学院: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本学年研究生院继续协助银行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现特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具体要求、时间安排做如下说明:相关政策及情况说明:1.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经过网上申请、书面材料确认、贷款签约等若干流程,实行一次申请,分次发放的原则。2.自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
沪教委学〔2021〕33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为贯彻落实好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等具体要求,2021年本市将组织开展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报名(一)报名对象
2022年上海外国语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初审结果已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中公布。请各位考生自行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阅读以下通知。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考试及上海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2022年上海外国语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学校体育专项测试(以下简称“校测”)将在2022年2月26日-27日举行。此次测试将采用二代身份证人脸识别系统,请考生携带学校招生简章要求的本人所
关于2017-2018学年首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准备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因首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的材料及办理程序要求复杂,为保证新学期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习、生活的正常进行,使助学贷款学生资金尽快发放,请各学院做好如下准备工作:请收集本学院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申请材料并做汇总,申请材料及汇总表(在校园网学生处网页下载)于9月27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21〕54号)和市教委关于本市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中职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
沪教委职〔2022〕10号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21〕54号)和市教委关于本市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中职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自主招生包括中本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