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录取结果、考试科目、填报志愿)

2018-06-13 18:24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全国文明单位。
  • 第三条 学院立足浙江,依托水利行业,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 第四条 学院办学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占地总面积998.9亩,校舍建筑面积17.68万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建有18个校内实训基地、12个仿真实训中心及450余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
  • 第五条 学院国际代码为12647,浙江省招生代码0106,在全国其他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学院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
  • 第六条 学院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第三章招生计划
  • 第七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制定招生计划,经学院办公会议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 第八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第四章录取规则
  • 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择优录取。
  •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院专业培养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第二章学院概况
  • 第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 第十二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报考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的考生无色盲。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要求、特点及今后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
  • 第十三条 学院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 第十四条 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的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仅限浙江省艺术类考生),其他均无专业加试要求。
  • 第十五条 浙江普高招生即普通高中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为必考的考试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则所有考生均可填报。学院2018年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 第十六条 浙江普高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生源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对本类分数段的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学院浙江省普高录取分普通类和艺术类两类,普通类分段填报志愿平行录取,艺术类属艺术类第二批省统考录取;单独考试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录取。
  • 第十七条 普高招生浙江考生根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录取,当考生位次相同时,则根据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外语、选考单科成绩的优先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或选考科目为不限的,根据考生普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优先顺序择优录取。
  • 第十八条 省外录取按考生所属省份招生批次的投档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首轮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 第十九条 省外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原则(即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当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优先顺序: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外语;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外语;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考生学院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考生特长等择优录取。第五章招生监督
  • 第二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1-83864106。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标准执行。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2个专业每学年9000元;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5个专业(方向)每学年7500元;工程测量技术、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建筑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风景园林设计11个专业每学年6600元;会计、互联网金融、移动商务3个专业每学年60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中美合作)专业每学年13100元。第七章其他
  • 第二十二条 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梁国钱院长。
  •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 第二十四条 学院设有“笃学”新生奖学金,超过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考生在第二段平行录取志愿填报期间填报学院录取的,投档分排名前10位者可获得“笃学”新生奖学金,奖金10000元/人;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对家庭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实行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各类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第二十五条 中外合作班学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学生修满中美合作办学项目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毕业条件,可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美国贝茨技术学院机械工程专业应用科学副学士学位。
  • 第二十六条 学院联系方式:
  •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 第六章学费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和全国文明单位。

第三条 学院立足浙江,依托水利行业,以大土木类专业为主体,以水利水电、建筑艺术类专业为特色,相关专业协调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四条 学院办学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占地总面积998.9亩,校舍建筑面积17.68万平方米,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建有18个校内实训基地、12个仿真实训中心及 450余个联系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坚实的条件保障。

第五条 学院国际代码为12647,浙江省招生代码0106,在全国其他省招生院校代码详见学院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制定招生计划,经学院办公会议讨论审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院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八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报(送)至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择优录取。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学院专业培养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报考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的考生无色盲。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要求、特点及今后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

第十三条 学院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四条 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的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仅限浙江省艺术类考生),其他均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十五条 浙江普高招生即普通高中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为必考的考试科目,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的专业,则所有考生均可填报。学院2018年各专业(类)的选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

第十六条 浙江普高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生源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对本类分数段的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学院浙江省普高录取分普通类和艺术类两类,普通类分段填报志愿平行录取,艺术类属艺术类第二批省统考录取;单独考试分类别实行专业平行录取。

第十七条 普高招生浙江考生根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录取,当考生位次相同时,则根据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外语、选考单科成绩的优先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或选考科目为不限的,根据考生普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优先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省外录取按考生所属省份招生批次的投档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首轮录取后对未完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生计划的专业,视情况降分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省外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志愿优先原则(即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当投档总分相同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优先顺序: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外语;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外语;经过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的考生学院将综合考虑考生获奖情况、考生特长等择优录取。

第五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571-83864106。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标准执行。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2个专业每学年9000元;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5个专业(方向)每学年7500元;工程测量技术、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建筑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风景园林设计11个专业每学年6600元;会计、互联网金融、移动商务3个专业每学年60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中美合作)专业每学年13100元。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梁国钱院长。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院设有“笃学”新生奖学金,超过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考生在第二段平行录取志愿填报期间填报学院录取的,投档分排名前10位者可获得“笃学”新生奖学金,奖金10000元/人;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对家庭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实行国家贴息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各类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帮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中外合作班学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学生修满中美合作办学项目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并达到毕业条件,可获得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和美国贝茨技术学院机械工程专业应用科学副学士学位。

第二十六条 学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耕文路418号

邮政编码:311231    

咨询电话:0571-83863688;0571-83863268(FAX)

招生网址:http://zs.***.cn/

微信公众账号:tjzsjy,扫描二维码关注,订阅招生信息。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

2022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报送要求,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二条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线上考试方案

各位考生:为统筹做好高职提前招生及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提前招生综合测评平稳有序,根据《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等有关要求和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我校2022年提前招生综合测评调整为线上进行。一、考试方法考试采用学习通APP作为线上考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APP作为线上考试监考平台,安装和操作参考附件1和附件2。二、考试内容及形式招生对象专业

2022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提前招生专业

专业计划科类招生对象学制学费标准水利工程45普通类普高招生考生三年7500元/年建筑工程技术45普通类三年7500元/年市政工程技术40曾通类三年6600元/年风景园林设计38普通类三年6600元/年金融科技应用55普通类三年6000元/年工程测量技术45单独考试建筑类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三年6600元/年发电厂及电力系统24单独考试电子与电工类三年6600元/

2021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浙江省单独考试各专业录取分数(图)

2021年浙江省单独考试各专业录取分数

2022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49号)和《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全日制省属公办高职院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

2022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招生章程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码12036。办学层次和类型

2018年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录取结果、通知书查询公告

各位考生: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我校2018年招生录取动态,现将我校在各省份的录取情况和通知书邮寄公布如下:录取结果查询:http://zs..cn/QueryRecruitInfoForm【特别说明】我校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均在录取通知书专用信封内,无其它任何材料,如当地邮局派送时附带其它商业性质的材料,请考生拒收,由此带来的后果,学校概不负责解

2021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报送要求,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院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二条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

2018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提前招生报名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普高招生考生:允许填报2个专业志愿,普通类专业之间均可兼报;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的综合测评。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允许填报1个专业志愿,只能填报与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一致的科类,即艺术类只允许填报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建筑类只允许填报工程测量技术专业。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